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021-03-22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市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青浦区紧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两大国家战略重大发展机遇,以落实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区上下一心、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水十条”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成效明显,地表水考核断面提前一年实现全部达标。现将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分析地表水水质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情况
2020年,我区2个国考断面和17个市考断面全部达到水质目标类别,其中,II类水质断面1个、Ⅲ类水质断面12个、Ⅳ类水质断面6个,无V类及以下断面,水质目标达标率10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4.7%、水质优良率68.4%,比2015年(基准年)分别提升73.7%、78.9%和42.1%。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已达到Ⅳ类水质,实现“水十条”既定目标。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和水源保护缓冲区水质优良率(市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2.分析黑臭水体完成情况
青浦区姚河浜、康家桥港、杨巷港、骑龙港和苗泾港5条河道列入住建部考核,已于2017年底完成了消黑任务,2018年顺利通过了住建部和原环保部城市黑臭水体督查及两部督查“回头看”。督查中新发现的11条黑臭水体,青浦区未涉及。2019年,5条河道均通过了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的工作评估。根据2020年水质监测数据,青浦5条住建部考核河道水质稳定,未出现水质反复现象。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保障饮用水安全
1.水源地建设和保护
全力加强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建设,配合建成黄浦江上游全泽水库和原水连通管工程,2017年3月16日完成原水切换,正式纳入全市一张网管理的互联互通原水管理体制。大幅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安全保障能力。2017年底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直排污染源358个排污口关闭调整或截污纳管。在此基础上,2019年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194家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并通过市级验收。2017年4月完成了泖河水域25艘浮吊船的清退,严格落实长湖申线(上海段)危险品船舶全面禁航措施,从2017年12月22日24时起,全面禁止载运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在长湖申线(上海段)水域范围内航行、停泊和作业;通过CCTV视频远程监控、海巡艇现场巡航检查、设置警示标识牌等方式方法,有效防止危险品船舶通过长湖申线上海段,禁止其他船舶违章停泊和作业,严禁船舶洗舱和排放油污水和压舱水,有力保障水域清洁安全。
2.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
供水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持续开展定期监测,并公开水质信息。饮用水水源水质由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开展全指标监测并在官网定期公开。区水务局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 1091-2018)的监测内容,对出厂水每季度开展1次49项指标监测,每年开展1次111项指标监测。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水务规范〔2019〕1号)要求,每季度公开区属供水企业供水范围内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同时通过青浦水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完成率100%。水龙头水质由区卫健委定期监测并在官网公开。
(二)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污泥处理
我区10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已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青浦、青浦第二、徐泾、华新、白鹤、朱家角和练塘污水厂等7座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一级A+提标改造,尾水氨氮、总磷达到了地表水IV类水排放标准。截至2020年底,我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2.9万吨/天,比2015年提升11.3万吨/天,2020年实际处理量33.63万吨/天。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正在开展单机调试,污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通沟污泥60吨/天设施已建成投产。2020年全年完成盈浦街道、夏阳街道、赵巷镇、徐泾镇等街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建设共4.06公里,“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管网建设31.4公里,全区一、二级管网总长达到748公里,管网配置进一步优化。
2.市政泵站管理和截污设施建设及雨污混接改造
2020年结合“苏四期”综合整治及“美丽家园”整治,完成91个,232万平方米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小区256个、999万平方米,达到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指标。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浦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排水立管管道标识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建设管理及改造小区的后续管养工作。结合市排水泵站考核要求,推动泵站标准化改造工作,提出标准化管理要求,全面提升了全区市政泵站管理水平。
3.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2016年全面启动青浦区海绵城市规划研究,以青浦区22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作为海绵城市建设主体,制定完善的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编制完成《青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指导、刚性约束”的工作原则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徐泾镇10.53平方公里为试点区域,并结合近期试点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多点同步推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工程实践,并将实践经验在青浦区其他区域积极推广,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海绵家园。
(三)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自2015年起,我区对原已规范养殖的123家小型养猪场,用三年时间进行综合治理,至2016年底,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全区14家规模畜牧场至2017年底已完成退养13家。因非洲猪瘟影响,2019年3月上海盈明畜禽养殖场完成退养关闭,至此,青浦区原有1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完成关闭退养。2019年9月,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委对本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摸,本区没有因多划禁养区而导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退养的情况。
2.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一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农作物茬口布局,增加绿肥和冬季深翻面积。“十三五”期间,全区种植绿肥18.3万亩,冬季深翻33.14万亩,总面积51.44万亩。2019年麦子已退出种植,有效减轻环境压力。二是实施化肥减量工程。推广具有改良土壤功能的有机肥、测土配方肥和缓释肥。“十三五”期间,全区在粮食、蔬菜等作物上推广使用有机肥10.95万吨,推广测土配方肥95.624万亩次、缓释肥14.013万亩次。三是实施农药减量工程。自2016年以来,推广以绿叶菜为重点推广的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园艺地布等措施。“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绿叶菜防控示范点建设40余家近1.2万亩,有效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四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本区农村水稻秸秆产量大约在4.7万吨,综合利用途径主要以还田为主,并辅以离田肥料化和燃料化,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9.5 %。“十三五”期间共建设完成2个市级蔬菜废弃物肥料化生产的资源化利用点,通过“粉碎机粉碎+微秸宝”堆肥模式,堆置自制有机肥,实现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五是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截止2020年底,全区各街镇设置13个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点,委托资质单位对农药包装袋与过期农药等废弃物开展转运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转运和处置农业危废172吨,回收率达到100%。六是推进主要污染物流失监测工作。在现代农业园区实施两个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稻麦轮作监测点和旱地蔬菜监测点的日常采样、监测、维护和总结工作。
3.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十三五”期间,全区共计完成村庄改造38241户,成功创建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21个、区级示范村40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保留保护村镇级达标全覆盖。结合村庄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完成农污治理1600户、“十三五”累计完成3.8万户;全区范围内的184个行政村基本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的标准,行政村覆盖率100%,合格率100%;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
(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防治
1.企业结构调整
实施两轮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淘汰落后产能,腾出发展空间资源,累计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约3500项,涉及土地面积约2万亩。坚持两个聚焦,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调整,推进重点区域调整,完成金泽镇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7个市级重点区域调整项目,涉及调整企业615家,正在推进青浦区中小河道周边工业企业重点区域调整专项等3个市级重点区域调整项目,涉及调整企业274家。“十三五”立项获批市级重点区域调整项目扶持资金5.56亿元,位居全市各区前列。另一方面,聚焦重点企业调整,运用资源利用效率评价成果,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完成D类企业调整584家。
2.取缔“十小”企业
根据《上海市取缔“十小”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淘汰类产业目录,我区于2016年制定并印发《青浦区取缔“十小”和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方案》,明确取缔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等,当年底完成全部11家“十小”企业取缔,并建立定期跟踪进度、实行常态化管理,全区已无“十小”企业。
3. 198地块减量化
2020年度全区建设用地减量化立项总面积193.96公顷、验收220.90公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立项170公顷,验收220公顷)。“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198区域”立项总面积1095.62公顷、验收1307.07公顷。
4.集中工业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持续推进全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与截污纳管改造,实现全区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业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网,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推进养护管理模式常态化管理,各街镇均落实管网养护资金,同步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市政排水设施养护巡查监管,实施养护巡查全覆盖,养护监管全覆盖。
5.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按计划完成各年度市级、区级及镇级区域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情况。2020年全区共拆除各类违建2940处、97.42万平方米,其中在建违建176处、0.53万平方米,存量违建2764处、96.89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161.48%。“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拆除各类违建2157.12万平方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五)河湖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1.中小河道整治
以“提高水质、提升景观、改善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推进中小河道整治工作。2020年完成32公里中小河道整治、113条断头河整治、175公里村级河道轮疏;“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412公里中小河道整治、263条断头河整治、716公里村级河道轮疏。
2.重点流域及水质达标整治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2020年底,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引排工程、河道(网)综合整治、节水减排共七大类25个项目18个,目前推进中的项目6个,结合长三角一体化规划调整项目1个,完成总投资70.45亿元。
3.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市规土局、市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加油站单层罐改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自〔2017〕182号)要求,全区1家社会加油站、1家中海油加油站、48家中石化加油站和9家中石油加油站已全部如期完成单层罐改造工作。
(六)推进机制落实
1.水质目标任务分解
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水质目标和达标任务,明确街镇为水环境治理的实施主体,组织开展河道污染现状调查,按照“一河一策”分类治理,推进河道周边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减量化、截污纳管、畜禽整治、违建清理、河道整治、河道长效管理等各项综合治水工作。每年度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分年度、分项目落实对应推进单位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我区建立了责权清晰的河道水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全区1936条河道、23个湖泊、246个其他河湖、3579个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现了全区地表水水体的监管全覆盖。建立了“19+60+42”的水环境监测、评估和考核体系,定期编制水质简报,将地表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街镇生态文明考核和重点工作“以奖代拨”绩效考核。
2.督办工作实施情况
我区无督办项目。
(七)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1.排污管理和风险防控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总〔2015〕398号)要求,我区水质自动站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新建和改造16座水站(包括6座水质自动监测固定站、2座水质自动监测岸边站、以及8座淀山湖蓝藻预警浮标站),各水站实时监控数据已全部接入上海市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平台。全区10家有电镀、阳极氧化工艺企业均已安装一类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局平台联网,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已安装pH值、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了城镇污水厂在线监控数据审核和调度机制,污水厂尾水稳定达标。长江经济带化工、造纸、印染企业均已完成主要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工作。截止2020年底,全区已完成45个污染源、60套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
2.红黄牌制度实施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借助市局已有的环保“黑名单”平台落实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黄红牌”企业公开的要求。2020年,我区“黄牌”警示企业2家,无“红牌”企业;“十三五”期间,累计“黄牌”警示企业33家、无“红牌”企业。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的规定,我区按要求在区生态环境局网站主动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处罚信息。
3.排污许可制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现“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套数据”的污染源信息化管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共核发许可证291家,其余固定污染源按照名录要求进行登记管理,完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面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
4.突发环境事件
十三五期间我区未发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八)附加分情况
1.加强通航水域航运污染综合整治
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内河通航水域航运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市地方海事局《上海内河辖区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青浦区积极推进防治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一是有序部署和推进专项工作。细化制定《青浦区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要求;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工作部署;举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培训,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宣传。通过日常巡航检查、船舶安检、专题会议等途径,向广大港航企业和从业人员(包括:进出港船舶、码头企业、水上保洁单位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规范使用舶防污染设施设备、规范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油污水等,共同保护水环境。三是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工作。积极监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东安公司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为进出港船舶处置污染物提供便利。鼓励辖区港口、码头设置垃圾桶、开放厕所,为船舶、船员污染物处置提供便利。四是积极开展船舶污染物处置情况检查。重点围绕本港船舶和到港船舶,按照《船舶检验证书》的相应要求,检查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2020年,我处累计查处船舶未按规定配备垃圾容器、未规范记录垃圾和油污水处置情况等各类涉及船舶防污染案件24起,行政处罚金额9.6万元。
通过持之以恒的海事监管执法,青浦区有效提升了船员水环境保障意识,促进了船舶规范使用防污染设施设备、规范处置船舶水污染物,辖区水域未发生船舶污染事故。青浦区将继续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日常海事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船舶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引导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习惯,助力港航事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2.完成元荡生态岸线贯通工程示范段建设
元荡位于沪苏省际边界、示范区“水乡客厅”北缘,是未来沪苏高铁、沪渝高速和东航路进入上海的门户。曾经的元荡根据省界线用毛竹和网片分割开来,4公里长的网障纵贯南北,沿岸交通阻隔、野树杂草丛生。今年以来,青浦区坚持最高标准,与吴江区紧密合作,先期完成元荡大桥两侧各1.2公里示范段建设。更新改造后的元荡青浦段“醉美郊野湾”碧波荡漾、花草繁盛,与吴江段“智慧门户湾”串联成画,实现了不同工程间的有机融合。同时作为示范区首个跨界河湖治理试点项目,体现了跨区域、跨流域协商共治的一体化战略,彰显了示范区一体化生态建设的机制优势。
3.全力实施进博会水质保障项目
2018年,为迎接首届进口博览会召开,作为核心区河道的小涞港又进行了再提升。青浦区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严要求,最优服务”,克服生态本底弱、外源污染杂等难题,组建联合团队合力攻关,系统考虑控源治污、改善流态、水下森林营造等“中西医”复合疗法,经过反复论证选定“控水、活水、净水”系统治水措施,通过精准施策、反复调试、及时完善,主要水质指标从劣Ⅴ类到Ⅳ类,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指标消减约80%,溶解氧增加约4倍。其中,水体透明度提升了4倍,稳定维持在1.5米以上。通过系统整治,让曾经反复治理反复黑臭的小涞港重现了“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江南水韵,得到了权威专家院士的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网、上海电视台、解放、新民、文汇报等主流媒体争相报道,附近居民,甚至是远道赶来的市民纷纷举起相机拍照留念,一跃成为网红,变身上海治水管水的新地标。
三、经验及特色工作
突出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9〕1686号)精神,落实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战略谋划对接。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共同签订了《关于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明确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规划契合、合作机制、共建共保、环境标准、信息共享、联动执法、预警联动、共治共保等十个方面,为一体化明确方向和要求。做到跨前工作。召开长三角四地联席会议,实施 77 项一体化对接事项。建立太浦河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机制,共同举办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共同开展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为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制定提供基础数据,聚焦区域环境联防联控,建立“联合河长制”,三地共聘27名交界河(湖)长,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三地环卫部门定期开展生活垃圾清理整治行动,明确责任部门、细化责任分工,重点对三地区域交界处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整体环境整洁。做好信息共享。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对环境监测数据共享点位确立、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运用等具体操作细则和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行商议,着重就环境监测数据的共享及平台建设、环境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合作创新机制等进行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