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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生态监测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主动公开

2022.09.08

   为全面掌握示范区生态本底和变化情况,建立系统的生态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实现示范区生态“一张网”监测和科学评估,进一步筑牢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有力支撑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示范区执委会近期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监测实施方案》。

   《方案》针对示范区生态调查监测基础较薄弱、缺乏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主要湖库存在富营养化问题、区域生态格局仍需优化等问题,聚焦示范区主要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价,突出生态格局构建、生态功能维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跟踪监测,探索建立跨域统一的生态调查监测工作机制、网络,示范引领平原河网地区生态调查监测方法、标准创新,为加快生态优势转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能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