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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主动公开

2022.01.07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决定下达日期
处罚种类罚款数额(万元)
1沪0118环罚〔2022〕1号孙中宝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孙中宝/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罚款22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2/1/6
2沪0118环罚〔2022〕2号孙中宝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孙中宝/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罚款30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