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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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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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
1 | 沪0118环罚〔2023〕14号 | 上海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上海扇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方后阔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应当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及管理信息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制定。《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的,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一千元罚款。 | 罚款 | 0.2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3/4/13 |
2 | 沪0118环罚〔2023〕15号 | 上海合顿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上海合顿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朱金兰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应当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及管理信息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制定。《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的,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一千元罚款。 | 罚款 | 0.2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3/4/13 |
3 | 沪0118环罚〔2023〕16号 | 上海飞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 上海飞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徐鹏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 罚款 | 56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3/4/25 |
4 | 沪0118环罚〔2023〕17号 | 上海龙杉新型建筑砌块制品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上海龙杉新型建筑砌块制品厂 | 岳本锋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应当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志,并将识别标志粘贴于显著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及管理信息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平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制定。《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的,由市或者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一千元罚款。 | 罚款 | 0.5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3/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