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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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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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
1 | 沪0118环罚〔2024〕13号 | 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刘严雄 | 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罚款 | 30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