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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1年度青浦区“绿色社(小)区”的决定

QC4001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38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5.25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绿色社(小)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号召更多的小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真正实现绿色宣传进社区,区文明办、区生态环境局联合进行“绿色社(小)区”评选。申请创建的绿色社区在绿化及生态景观、卫生环境、节水节能、管理制度、居民环保行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执行成效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为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实现创绿工作常态长效化。

区文明办和区生态环境局决定授予以下小区:赵巷镇巷佳居委会万科晶元香水苑、赵巷镇佳煌居委会西郊湖岸美墅、重固镇福定居委会万科尚景苑、香花桥街道葛洲坝玉兰花园居委会绿城紫苑为青浦区第十四批“绿色社(小)区”称号。

受表彰的“绿色社(小)区”要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大力传播环保知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居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提高绿化率,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与满意度,积极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发挥绿色社(小)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希望“绿色社(小)区”继续保持特色,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自身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携手打造青浦区绿色小区示范样本。

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