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的函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2.06.11
索取号:QC4301000-2012-023发文字号:青环保(2012)75号发文日期:2012-6-8
区水务局:
今年5月23日,市环保局张全局长来青调研时强调,“十二五”期间上海市所有污水处理厂都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青浦区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应当在全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并提出了除青西地区继续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外,其他区域要在2014年提前执行设计一级A、排放一级B的标准的具体要求。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2年我区需完成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示范项目,2013年完成徐泾污水处理厂、华新污水处理厂、朱家角污水处理厂、白鹤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2014年完成徐泾污水处理厂、华新污水处理厂、白鹤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和金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为贯彻落实张全局长的调研精神,按时完成《通知》中明确的各项工程任务,请贵局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对污泥焚烧、耗氧堆肥两种处置工艺进行研究,切实推进污泥处置减排工程。为圆满完成我区“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特致此函。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污水处理厂 扩能提标 函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