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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的函

主动公开

2012.06.11

  

索取号:QC4301000-2012-023发文字号:青环保(201275号发文日期:2012-6-8

区水务局:

今年523日,市环保局张全局长来青调研时强调,“十二五”期间上海市所有污水处理厂都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青浦区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应当在全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并提出了除青西地区继续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外,其他区域要在2014年提前执行设计一级A、排放一级B的标准的具体要求。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2年我区需完成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示范项目,2013年完成徐泾污水处理厂、华新污水处理厂、朱家角污水处理厂、白鹤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2014年完成徐泾污水处理厂、华新污水处理厂、白鹤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和金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为贯彻落实张全局长的调研精神,按时完成《通知》中明确的各项工程任务,请贵局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对污泥焚烧、耗氧堆肥两种处置工艺进行研究,切实推进污泥处置减排工程。为圆满完成我区“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特致此函。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污水处理厂   扩能提标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6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