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浦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
QC430100002025014
主动公开
青环〔2025〕38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05.09
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沪环办〔2022〕5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青浦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2025年发布的披露主体企业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披露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各披露主体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环境信息。为妥善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披露主体企业进行填报培训。请各披露主体企业做好学习和披露事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