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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报

主动公开

2022.08.1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工作,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上半年对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了监督性监测,与2021年监测结果对比,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已明显提升,但仍有部分农污设施出水超标,且个别污染物指标超标严重,现将具体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测范围:处理规模均≥20吨/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全覆盖,计划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85座,实际完成监测247座,未开展监测的38座中:8座因施工改造未验收;16座完成改造但未正式移交;14座已纳管。

监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动植物油(仅针对含乡村旅游废水的处理设施)、粪大肠菌群(仅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处理设施)。

二、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评价标准按照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标准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从总体情况分析,本次调查监测总体达标排放比例为98.4%,超标排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4个。从分区域统计分析,达标排放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香花桥街道、赵巷、重固、朱家角(100%)、练塘(98.5%)、金泽(97.6%)和白鹤(95%)。从超标因子分析,青浦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数据共5个,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其中氨氮超标数据2个、总磷超标数据3个,占比分别为40.0%和60.0%;存在两项及以上指标超标的农污设施有1个。从超标程度分析,金泽镇三塘村2号处理站超标严重,总磷浓度比设计标准超标1.13倍。氨氮最高浓度为白鹤镇青龙村4号处理站,达到32.50mg/L(设计标准25mg/L),总磷最高浓度为金泽镇金姚村2号处理站,达到5.11mg/L(设计标准3mg/L)。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并将两次监督性监测结果纳入年度区对街镇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相关街镇应持续加强农污设施的运维养护,确保尾水达到设计标准,同时根据农村污水治理规划要求,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集中纳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地表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