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召开环境污染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专家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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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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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3月22日下午,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召开环境污染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专家评审会。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青浦区人民法院,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林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青浦区金泽镇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评审专家及第三方公司出席会议。
此次专家评审会认真贯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充分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会上,第三方专业修复机构就该案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内容、修复目标和效果评估结果等进行汇报;专家及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青浦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意见建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金泽镇位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缓冲区域,更需要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质和安全系数,积极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坚持水质保护,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青浦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共同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案件回顾
2020年8月31日,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举报对青浦区金泽镇废桶破碎加工场所进行检查,该废桶破碎加工场所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三吨以上,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及时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021年1月7日——环境污染犯罪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评估会。经会议讨论,专家组针对本案件的损害事实、后续应急处置要求、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赔偿费用等提出了专业评估意见。
2021年2月5日——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明确相关责任人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在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主持下召开了磋商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筑牢赔偿磋商司法保护屏障。
2021年3月22日——环境污染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专家评审会。第三方公司汇报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修复过程,该案件中造成的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影响及遗留隐患已经消除,受污染地块可以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经验启示
一是该案充分发挥属地基层政府作用,属地政府代为管理履约保证金,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修复。充分发挥属地政府与生态环境部门在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优势,相互合作,提高案件办理能力;
二是借助专业专家评审力量,邀请专家通过专业技术判断,确定损害范围、修复目标等,为磋商提供良好基础。修复效果评估环节,专家对环境修复方式、结果等提出具体意见;
三是借助司法的力量,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青浦区人民法院从损害调查、磋商、协议履行等多个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助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