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守法证明申请办事指南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9.10.29
环保守法证明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一、设定依据
依企业申请
二、申报范围
(一)单位ISO14000 认证活动;
(二)单位参评环境保护标志或奖励
(三)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
(四)因其他原因须出具守法证明的。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单位向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查。法制宣教科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书面材料齐全且清晰予以受理;书面材料不齐全或存在明显疑问的,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受理。
(三)现场核查。视情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遵循行政执法程序。
(四)青浦区区生态环境局作出证明。
四、办理材料和申请条件
(一)、企业要求开具环保守法证明的正式申请函,(简单介绍企业概况,环保守法情况和开具守法证明的用途);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套;
(三)、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材料复印件(含改扩建)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复印件(含改扩建);
(五)、一年内有效环境监测综合报告;
(六)、排水许可证和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七)、相关园区、街道证明(非生产型企业)。
五、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址及机构: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青浦区生态保护局201室、法制宣教科;咨询电话:02169714316。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令时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