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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守法证明申请办事指南

主动公开

2019.10.29

环保守法证明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一、设定依据

 依企业申请

二、申报范围

 (一)单位ISO14000 认证活动;

 (二)单位参评环境保护标志或奖励

 (三)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

 (四)因其他原因须出具守法证明的。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单位向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查。法制宣教科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书面材料齐全且清晰予以受理;书面材料不齐全或存在明显疑问的,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受理。

 (三)现场核查。视情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遵循行政执法程序。

 (四)青浦区区生态环境局作出证明。

四、办理材料和申请条件

 (一)、企业要求开具环保守法证明的正式申请函,(简单介绍企业概况,环保守法情况和开具守法证明的用途);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套;

 (三)、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材料复印件(含改扩建)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复印件(含改扩建);

 (五)、一年内有效环境监测综合报告;

 (六)、排水许可证和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七)、相关园区、街道证明(非生产型企业)。

五、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址及机构: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青浦区生态保护局201室、法制宣教科;咨询电话:02169714316。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令时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