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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局定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二时在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501室(公园东路1155号)举行关于“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违法行为”一案的听证。
2、本局定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501室(公园东路1155号)举行关于“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污染物排放方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违法行为”一案的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