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1-13
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带头学法,夯实法治思想理论基底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落实《青浦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要求,党组中心组开展行政复议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细则等专题理论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我局利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契机,组织干部学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为全面、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开展分类培训。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上级部门组织、局内“云培训”会议等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等专题培训以及排污许可、自动监测安装运维等业务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法治专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抓好关键环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4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16批次、2634人次、检查企业1944户次,共立案98件,下达责令改正101份。作出行政处罚93件,处罚金额为1065.7万元。查办行政拘留案件1起,查封案件1起,停产整治案件1起,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0起。我局依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能,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所有执法笔录上传系统,全员全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对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涉及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规范执法流程,统一将执法笔录、现场摄像等材料阶段性汇编,形成文件档案。在现场执法过程中,确保2名以上执法人员,统一穿着标准化执法制服,确保两人以上亮证执法。成立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小组,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评审制度,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要求,做好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经预审后由局案件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审理意见。按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加强对生态环境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牵头联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第三方服务规范(修订)》,于2024年7月10日起实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聚焦依法履职,落实行政服务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执法履职责任制度,开展执法履职自评估。制定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自评估工作方案,成立自评估小组,明确环境执法履职自评估要求,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执法机制、统筹协调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履职效能指标,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别制定整改问题清单,督促各责任科室和单位推进落实,逐一销项。二是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完善环保政务服务审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服务便捷度。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15项环评改革、青浦“新城”环评改革,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2024年已完成66个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核发排污许可证280张。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决策公开,依托局官网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等五大项内容。加强企业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的监督和指导,推动企业依法披露制度落地实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0件,已办结19件,正在办理中1件,其中主动公开5件。四是持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复议应诉工作办理,本年度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被诉和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均获维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检察建议书3份,均已按时回复办结。推进以班子领导包案形式进行信访调处。2024年共受理日常投诉915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206件,受理总量同比下降13.5%,化解矛盾攻坚件8件,信访件按时办结率100%,不断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坚持聚焦重点,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方式
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抽查计划,完善两库一单,并实施分类管理,每月开展工作调度,将各检查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逐步落实本区生态环境领域计划内行政检查实现“全面覆盖,清单管理”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任务。开展水环境、大气、固废、排污许可、辐射安全、环保设施安全等专项执法任务。开展示范区联合执法,4月开展太浦河水源地联合巡查及周边重点排水企业执法检查行动,强化太浦河水环境协同保护,成功处置1起太浦河突发环境事件。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落实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信用监管举措,推行以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2024年开展信用修复29件,纳入正面清单企业6家,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四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日常筛查与定期筛查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机制,强化与司法机关衔接,在司法确认、替代修复等工作环节形成合力,探索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式。
(五)狠抓宣传引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不断提升两微平台宣传效果。依托“上海环境”“绿色青浦”和“青浦环境”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真实、客观报道我区环保工作,讲好长三角生态环保故事,持续打造特色活动品牌和特色栏目,提升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做好“小青芽”形象宣传,积极构建“专业、创新、特色”的宣传模式。二是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工作。建立普法工作队伍,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分领域开展普法工作,定期宣传报道在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方面的亮点成效,促进经验交流,展现生态环保铁军形象。加大“送法入企”的深度与广度,2024年开展“送法入企”活动8次,不断提升普法宣讲的实效。三是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宣传契机。围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系列环保普法宣传活动。紧密联系各街镇、工业园区通过生态环境宣传片、环保倡议、主题活动等,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绿色联盟护卫队作用,及时转发热点重点话题,延伸传播链条,扩大宣传矩阵,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已完成,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较少,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意识还需提升。二是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健全案件评审和案卷评查等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审核监督作用。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和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三是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以现场检查为主,在线监测、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还不够,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能力要进一步提高,智慧执法监管的建设力度还需加强。自动监测和危废领域发现线索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夯实。已依法依规聘请法律顾问,每年度报告履职情况,但对法律顾问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空缺。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内法规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法治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局长办公会、党组会集体审议程序,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我局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细化具体工作举措。认真履行年终述职专题述法。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更精准、制度落实更有力、普法教育更深入,以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生态环境更高水平保护。
(一)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
进一步开展本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和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执法大练兵、执法履职评估,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队伍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能力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不断提高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建立审核和通报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鼓励行政执法相关人员报考法律资格证书,培养专业人才。
(二)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继续保持严的基调,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深排细查企业在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做到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切实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坚持“管精、管少、管好”的理念,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的新机制。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形成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不断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三)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新形势下普法工作需要,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基础。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下达等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组织开展案件“讲评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分析解读,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普法水平。建立普法工作队伍,持续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普法活动,确保各项普法责任落实到位。招募社会志愿者参与环保普法宣讲,通过普及典型案例、环境信访、环保督察、低碳减排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知识,现场为公众答疑解惑,倡导公众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普法学习氛围。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