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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2019年度)》的通知 2019-10-10


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根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沪环规〔2019〕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发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2019年度)》。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列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2019年度)》,且根据国家及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并做好相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6日

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2019年度)

 

                                     行业   实施告知承诺的具体项目类别
一、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全部
2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全部
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全部
三、公共设施管理业
4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部
四、房地产
5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全部
五、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6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全部
7批发、零售市场全部
8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全部
9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全部
10公园全部
11影视基地建设全部
12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除机动车检测场以外的全部
13加油、加气站全部
六、核与辐射
14输变电工程110kV输变电项目(架空线除外)
15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加速器类射线装置除外);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