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2018年财政决算及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QB12010002019042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财政局
2019.08.09
区财政局局长 张国兴
(2019年7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18年财政决算及今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聚焦重点抓推进、抓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区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1000万元,为预算的98.2%,增长8.0%;加上级补助收入11344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948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4511万元,调入资金91285万元,收入总量为401076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5411万元,完成预算的96.9%,下降13.1%;加上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及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量为401076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09569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加上解上级支出949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49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26337万元及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180107万元,区本级支出总量309569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保障创新驱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城乡统筹、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262677万元,完成预算94.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执行滞后财政收回的影响;科学技术支出54744万元,完成预算的84.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执行滞后财政收回的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39万元,完成预算10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4%;住房保障支出48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0%;农林水支出268097万元,完成预算的80.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执行滞后财政收回和上级专款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57万元,完成预算92.1%;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080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超预算完成主要是财政扶持资金按实清算的影响;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6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节能环保支出21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超预算完成主要是年度执行过程中上级专款增加的影响;城乡社区支出1026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14.0%,超预算完成主要是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资金增加的影响;交通运输支出91480万元,完成预算的53.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上级专款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公共安全支出116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项目决算数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数一致。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外,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新要求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滞后及项目结余资金予以回收并统筹安排民生改善等急需项目支出,以及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区对镇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区对镇转移支付130507万元,完成预算的90.1%,增长11.2%。其中:生态补偿转移支付63631万元,完成预算的97.0%,增长10.7%。主要是按照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保障以及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的要求,继续加大对财力困难镇和重点工作推进的经费保障。
3.区级预备费及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7950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增资及按规定新增项目经费。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对当年度部门预算中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予以回收,并统筹使用。2018年回收可统筹使用的资金275624万元,用于年初预算批复后,按规定新增的项目经费191858万元,其余资金加当年度上级补助收入增加部分、政府性基金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合计229496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8年,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未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8300万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5.区级“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21万元,较预算数减少8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27万元,较预算数减少3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29万元(其中,购置费1837万元、运行费2592万元),较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按照上级部门批复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365万元,较预算数减少6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部分出国(境)团组,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经统计,2018年区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1个,因公出国(境)16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9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27辆;国内公务接待12332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2156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917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政策调控影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低于预期;加上级补助收入176311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60422万元,收入总量为112847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844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加上调出资金902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056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237694万元,支出总量为112847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95万元,为预算的136.5%,超预算完成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好于预期的影响,加上年结转收入1034万元,收入总量为662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96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加结转下年支出1665万元,支出总量为6629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核定本区2018年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354000万元。截至2018年末,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7874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767607万元;非政府债券融资11133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决议有关情况
2018年,我们严格执行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依法理财、深化改革、提高效能、防范风险贯穿始终,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发挥政策导向,促进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聚焦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努力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减负相关文件,制定《青浦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区级评估评审收费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积极引导部门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确保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领域。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全力保障我区筹办进博会相关工作。三是深化改革攻坚,增强财政制度创新力度。拟定《关于推进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试点实施华新镇财务总监和朱家角镇财政所长委派;逐步扩大监管范围,对华新镇、朱家角镇、徐泾镇和练塘镇开展镇级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强化绩效导向,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提升财政支出效能,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四是健全管理机制,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印发《青浦区关于全面加强财务监管的若干意见》,梳理《2018年财政资金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2018年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源头治理,提高部门主体责任,提升我区财务监督管理水平。推进政府隐形债务甄别核实工作,准确锁定本区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并研究完善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机制。组织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青浦区2018年财务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我区中高级财务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财务会计人才。
2018年本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这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人大、政协指导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财政收入增长的新动能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壮大;二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机结合的“三资”统筹调剂配置机制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三是绩效管理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项目的预算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决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1.1-6月,全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2238万元,同比增长6.1%,为预算的59.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21195万元,同比下降1.4%,完成预算的51.1%。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74893万元,完成预算的50.2%;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6302万元,完成预算的54.0%。
2.1-6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受政策调整影响完成196299万元,同比增长78.5%,为预算的2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8224万元,同比增长89.9%,为预算的24.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5419万元,同比增长24.6%,完成预算的3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196831万元,同比增长23.3%,完成预算的31.8%。
3.1-6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05万元,为预算的93.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665万元,收入总量617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未发生,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集中下半年度执行的影响。
(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在2019年一季度政治局经济形势会议上提出“宏观政策要立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质的提升,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我们同时承接好两大国家战略,对标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财税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有力有序地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1.区域经济平稳有序,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强化收入形势分析调研,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认真落实“减税降费”要求的同时加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三大两高一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兴税源,积极发挥政策引导效应,研究建立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机制,涵养财源新增长点位,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19年区本级各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比2018年年初预算压缩14%。三是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发挥支出效益,2019年动用财政收回历年部门及专户结余结转资金27.7亿元,统筹用于当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四是跨前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痛点。上半年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0.13亿元,融资担保规模创历史新高,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2.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保障全区重大战略推进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事业政策改革。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研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各项重点改革项目经费预算。二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印发《关于本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着力推进部门内涉农资金源头整合,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着力完善部门间涉农资金统筹机制,积极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全面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抢抓进博盛会重大机遇。建立健全进博会服务保障常态长效机制,保障进博会各项经费需求,积极承接资源的溢出效应、消费的带动效应和功能的集聚效应。
3.改革攻坚纵深推进,破解改革发展关键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绩效管理覆盖全口径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财政绩效管理机制。二是稳步推进区与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根据上级部署,梳理本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区与镇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情况。三是加强“镇财区管”模式探索,深入开展调研,为今年财务总监委派试点扩围至50%夯实基础;出台《青浦区镇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8镇开展专项检查,提高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四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成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和实拨支付业务流程梳理和调整,实现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覆盖率100%;将使用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和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纳入财政电子化直接支付;启动镇级支付电子化与六家商业银行的联调测试工作。
4.管理能级逐步提升,着力补齐财政管理短板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贯彻落实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积极实施采购计划备案,扎实开展集采机构年度考核。1-6月全区政府采购4329批次,预算安排资金42669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75529万元,节减资金51165万元,节约率为12.0%。二是强化公务经费管理。加强公务活动支出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做好公务活动支出报销审核工作。三是深化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在完成2018年度国有资产常规报表编制的基础上,推进我区2019年国有资产报告的编制工作。今年将逐步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机构改革中资产管理工作。
四、下阶段财政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区委总体部署,根据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紧扣主要矛盾变化,深化财税改革,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努力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夯实财源增长基础
一是培育新兴财源增长点位。研究建立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机制,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用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进博会两大国家战略的“光环效应”和“溢出效应”,进一步打响“上海之门”城市品牌。聚焦长三角一体化,推动青浦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二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抓住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利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财政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坚持“三大两高一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聚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增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依托本市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效应,推动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增强综合竞争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
(二)坚持民生保障,统筹优化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统筹安排各类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领域支出,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支持“智慧公安”、美丽街道、垃圾分类等工作,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医药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深化医养结合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根据2019年区对镇转移支付方案和本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充分发挥“以奖代拨”机制的激励作用,落实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的发挥财政体制性政策在支持和促进各镇协调发展、区镇联动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作用。三是进一步支持乡村振兴。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美丽乡村连点成片,着力凸显乡村特色。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一是深化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提高镇级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围绕市财政局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调研分析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区改革方案。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我区新修订的《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继续落实财政执行进度月度通报制度,认真分析研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相关意见。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于年度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在安排2020年部门预算时酌情核减。三是开展绩效跟踪管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跟踪,指导、推动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镇开展绩效跟踪工作。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财政风险应对能力。夯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建立全区全口径政府债务的信息化管理,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监督管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新增债券计划。
(四)坚持科学管理,深化完善财政管理能级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做实做细部门预算项目库,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对存量资金的消化、统筹和整合。严肃预算调整,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二是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以质疑投诉案件为切入点,加强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针对重大建设项目全面检查财务监理服务质量,发现问题不足及时督促监理机构改进。四是继续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分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做好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新制度切实执行。五是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做好2018年度区本级政府决算公开,指导区级部门和单位、街镇开展2018年度决算公开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使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青浦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