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QB12010002019003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财政局
2019.01.29
——2019 年 1 月 8 日在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青浦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青浦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除本报告外,还提供了《青浦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区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青浦区区级各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青浦区2018年部分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青浦区2019年政府预算简明读本》和《预算审查监督知识读本》。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8.2%,较上年增长8.0 %,加上级补助收入1134488万元、调入资金912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4511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299480万元,收入总量401076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5411万元,完成预算的96.9%,较上年下降13.1%,加上解上级支出949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71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26337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186902万元,全区支出总量4010764万元。全区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收入总量309569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加上解上级支出949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49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26337万元及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180107万元,区本级支出总量309569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 区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中,税收收入1748906万元,其中:增值税872444万元、企业所得税277069万元、个人所得税14165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7322万元、房产税58058万元、其他各税322354万元;非税收入282094万元。
(2)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62677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学校设施设备更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标准建设、二期课改仪器设备和民办教育补贴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5474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科普活动、科技发展和科技咨询服务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民政和就业等管理事务支出,老年人综合津贴、促进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障、淀山湖社会福利院建设和双拥优抚安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637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老年人体检、城乡医疗救助、市民互助帮困和预防性体检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8334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试点、住房解困、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房补贴和物业呼叫中心项目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2680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管理事务支出,金泽水库等水利建设专项、中小河道及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河道三清专项整治、村庄改造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5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管理事务支出,公共文化建设、文化设备更新、文献资源购置、第十六届市运会和文体中心体育活动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808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北斗产业、先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和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公共交通补贴、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674万元,主要用于扶持现代服务业、软件信息业、文创产业、招商引资和市级引导项目配套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137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第六批工业治理项目、第二次全国污染物普查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02695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征收补偿、崧泽高架西延伸段、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9148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改扩建、区管及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公共交通补贴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16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管理事务支出,进博会配套项目、消防车辆购置及道口检查站日常运行经费等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新要求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滞后及项目结余资金予以回收并统筹安排民生改善等急需项目支出,以及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018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7950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增资及按规定新增项目经费。2018年按新要求回收可统筹使用的资金275624万元,用于年初预算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新增的项目经费191858万元,其余资金加当年度上级补助收入增加部分、政府性基金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合计229496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区对镇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区对镇转移支付130507万元,增长11.2%,其中:生态补偿转移支付63631万元,增长10.7%;街镇重点工作“以奖代拨”3400万元,增长25.9%。主要是按照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保障以及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的要求,继续加大对财力困难镇和重点工作推进的经费保障。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917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加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6311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60422万元,收入总量为112847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844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加调出资金902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056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237694万元,支出总量为1128476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30989万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专项资金后的余额;支出701775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2734万元、城市建设支出34983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718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受宏观政策调控影响,本区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以及土地收储计划调整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调整,根据《预算法》规定,区财政局编制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查批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36.5%,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好于预期的影响,加上年结转收入1034万元,收入总量为662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64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38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113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7万元、转移性支出1025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665万元,支出总量为6629万元。
4. 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本区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54000万元。截止2018年末,本区政府债务余额77874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767607万元;非政府债券融资11133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工委的审查意见,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聚焦重点抓推进、抓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 着力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努力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聚焦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功能,支持产业园转型升级、“四新”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迈向中高端,确保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发挥财政政策引导效应。支持市西软件信息园核心区开发,深化推进“一带三中心”科创布局;扶持做强会展、物流、北斗导航和民用航空四大产业平台,加快培育跨境电商等新产业平台;进一步完善产业扶持管理,科学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工作,2018年区级拨付产业发展资金59575万元。三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减负相关文件,制定《青浦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区级评估评审收费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民生领域的聚焦和引导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积极引导部门按5%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领域;加强资金筹集,清理、整合、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支持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区域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努力补齐民生短板。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提标政策,制定和完善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财政扶持政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要求,深入调研,协同完善、整合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健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确保财政投入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做好配合服务工作,积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深入研究相关扶持政策,深化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五是关注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确保黑臭河道治理、环城水系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需求;在财政体制上持续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倾斜,加大对纯农地区、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六是落实重点任务资金保障。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全力保障我区筹办进博会、支持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落实公安“十三五”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等重大民生项目经费。
3. 着力深化财政改革攻坚,加大财政制度创新力度
积极破解财政改革发展关键问题,不断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一是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根据本市统一部署,完成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梳理;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中央与地方、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情况,拟定《关于推进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导向,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提升财政支出效能,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区级部门项目全覆盖;继续组织第三方对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三是规范PPP项目管理。按照财政部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加强PPP项目管理工作,实施项目绩效考核,项目付费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四是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调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全面应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电子采购全覆盖。五是开展“镇财区管”财务委派试点。深入完善“镇财区管”管理要求,试点实施华新镇财务总监和朱家角镇财政所长委派;逐步扩大监管范围,对华新镇、朱家角镇、徐泾镇和练塘镇开展镇级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各镇进行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拟定《镇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镇级财政资金管理。
4. 着力健全财政管理机制,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从加强监管出发,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加强财务监管。印发《青浦区关于全面加强财务监管的若干意见》,梳理《2018年财政资金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2018年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计划》,从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出发等方面入手,加强源头治理,提高部门主体责任,提升我区财务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推进政府隐形债务甄别核实工作,准确锁定本区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并研究完善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机制。三是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指导、督查等方式推进区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街镇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预算公开检查,以查促改,切实提升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会计队伍人才培养。在推进会计人员日常继续教育,组织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青浦区2018年财务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我区中高级财务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财务会计人才。
2018年本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来之不易。这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指导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管理和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长的新动能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壮大,预算支出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体系、支出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兴政策工具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绩效管理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的预算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伴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本区“五年追赶、五年跨越”发展战略,2019年是青浦实施五年跨越的关键之年。本区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加力提效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增强部门预算的前瞻性、严肃性、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预算法》预算收支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考虑2019年面临的经济形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以及落实国家财税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本区“三本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3480万元,增长8.0%,加上级补助收入8015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6902万元、调入资金13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301万元,收入总量为3491566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86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967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915万元,全区支出总量3491566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收入总量2664745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2042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967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915万元,区本级支出总量2664745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预期指标,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指标安排如下:税收收入1904168万元,其中:增值税995000万元、企业所得税305000万元、个人所得税136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3000万元、房产税63000万元、其他各税322168万元;非税收入289312万元。
(2)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268351万元,主要安排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学校设施设备更新、二期课改仪器设备、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民办学校办学补贴、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33993万元,主要安排科技创新、科普活动、科技咨询服务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80万元,主要安排社会保障、民政和就业等管理事务支出,老年人综合津贴、残疾人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37333万元,主要安排城乡医疗救助、医疗车辆购置、医疗设备购置、筹建复旦附属青浦区中心医院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5624万元,主要安排住房解困、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直管公房维修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244877万元,主要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等管理事务支出,中小河道及水利设施长效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配套改革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690万元,主要安排文化、旅游、广播影视等管理事务支出,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专用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文献资源购置、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0764万元,主要安排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扶持先进制造业、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维护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63万元,主要安排扶持现代服务业和市级引导项目配套资金、软件信息业及招商引资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9356万元,主要安排重点区域重大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污染源减排、循环经济、监测管理运维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818139万元,主要安排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建设用地减量化、垃圾分类及环卫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实施养护、市政道路养护维修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02331万元,主要安排公共交通补贴、区管及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公交候车亭设施维护、公交设施迁移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25259万元,主要安排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管理事务支出,进博会配套项目、出入境及警用装备采购、道口检查站日常运行等支出。
预备费66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上述各类支出与上年变动情况及具体项目,详见《区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和《青浦区区级各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
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9年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95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953万元。
此外,动用财政收回历年部门及专户结余结转资金276500万元,统筹用于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
(3)区对镇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区对镇转移支付140948万元,增长8.0%。重点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管理、文化体育、城市维护、农业等领域,加强区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各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差异。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街镇及村居“以奖代拨”激励机制,加大“以奖代拨”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力度,引导街镇及村居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导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保障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7692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3983万元(已扣除按规定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311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2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4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100万元及污水处理费收入1936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96万元和动用上年结转收入76388万元,收入总量为84750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1860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19423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33407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5139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81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630万元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131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643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3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936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4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264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84万元等。加结转下年支出58903万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00万元,支出总量为847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06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665万元,收入总量为647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7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4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361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0万元、转移性支出1346万元。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年,将区级企业利润的收益收缴比例从2018年的20%提高为25%,同时,将区级国资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2018年25%提高到28%。
三、切实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紧紧围绕“加快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经济发展加速;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支持;聚焦创新驱动,发挥财政政策杠杆作用和“溢出效应”,更好发挥财政在落实本区重大决策和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1. 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服务国家战略大局精准对接
根据上级部署,准确把握党中央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定位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聚焦重点抓好落实,加快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一是配合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长三角产业转移税收共享机制。加快构建有利于各类企业自由流动、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要素“纷至沓来”、长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加快提升的新型财政收入分配体制。二是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支持打通长三角跨区域和本区与外区之间“断头路”,加快构建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配套的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利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财政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强化对长三角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2. 聚焦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
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政策顶层设计,推动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转换增长动力,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逐步将一部分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由原来面向社会收费改由财政保障,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二是切实服务企业转型发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三大两高一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聚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努力推动优质服务资源的区域共享、优势互补;紧紧依托本市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效应,推动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财政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变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变事后的“锦上添花”为事前和事中的“雪中送炭”,从传统的财政补贴转向提供专业化、便利化、均等化公共服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紧紧抓牢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永久落户本区的重大机遇。加快建立健全进博会服务常态长效机制,保障进博会各项经费需求。积极承接资源的溢出效应、消费的带动效应和功能的集聚效应,增强和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支持营造更优质高效的营商氛围。
3. 聚焦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给构建绿色发展体系提供支撑
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支持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一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工作,统筹农业、水利、环卫、绿化等政策和资金,提升财政支农资金效益。二是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强财政资金风险管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促进农田水利、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加快建设,促进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努力满足青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协调各个区间利益分配,兼顾各方合理诉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动街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补齐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短板。四是服务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财力统筹能力,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等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人民满意度。
4. 聚焦支持重点领域改革,促财政职能作用发挥提质增效
巩固现有财政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推进财税改革,努力创新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在更精、更细、更实上下功夫,从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一是推进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研究本区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进一步研究新一轮本区区对镇财政体制;继续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特别是生态保护区域、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构建财政资金与资产、资源管理有机结合的三资调剂配置新机制。三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创新。实施规范透明、标准科学、协调有力的预算制度,贯彻落实中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提升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继续实施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按月通报制度。四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和会计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督机制健全、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六是扩大镇财区管试点范围。在2017-2018年镇财区管试点改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镇级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完成2019年各项重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改革破难题、以创新促发展,确保圆满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