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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的说明

QB1202000-2017-036

主动公开

青浦区财政局

2017.01.16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5841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9.3%,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区位优势显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514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政府性基金按国家规定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主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92304万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后的余额;支出143724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2085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12622万元、城市建设支出624478万元、廉租住房支出7796万元、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等71499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000万元,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支出16018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等方面项目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111万元;支出2898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费和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建设项目。
彩票公益金收入2239万元;支出1711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支出等。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52万元,按上级补助及历年结转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及燃气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36万元,主要用于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472万元,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和污水处理费收入等;支出1826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支出,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