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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2016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QB1201000-2016-026

主动公开

青浦区财政局

2016.10.14

  青浦区财政局局长     

2016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青浦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本区2015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20161-8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2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78%,增长20.34%;加上级补助收入658283万元,调入资金322314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20000万元,动用历年结余25184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37569万元,实际全区可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2441483万元。其中: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为19761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89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50%,增长17.74%。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9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63%,增长27.8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核算的通知》(沪财预〔2015178号)文件要求,当年无法执行完毕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从区本级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2699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80%;科学技术支出712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的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2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退休补贴全部改由市级承担的影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10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38%;住房保障支出230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4.6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大型居住社区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农林水支出1078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70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8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49%;节能环保支出84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5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7%;城乡社区支出3585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9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交通运输支出242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49%;公共安全支出783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2.86%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执行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外,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015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42000万元,按有关规定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41272万元和项目经费728万元。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对当年度部门预算中执行进度较慢及不再继续执行的项目资金予以回收,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当年度回收资金35916万元,用于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11016万元以及街道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产业扶持、住房解困等项目经费24900万元;当年度区本级超收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增加财力114664万元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对2015年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193001万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处理。
另外,根据财政部和市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要求,2015年区本级共回收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17270万元,用于城乡统筹ppp发展基金前期投入100000万元、夏阳等三个街道征地养老翻版进镇保欠款16502万元等。
2015年,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997万元,比预算数减少5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23万元,增加2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新增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25万元(其中:购置费1991万元、运行维护费2234万元),增加56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按照上级部门批复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349万元,减少1124万元。
2015年,区本级共有299家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累计开卡2278张,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有959张,累计报销总额7712万元。当年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平均公务卡报销率为8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市与区财政体制结算,2015年全区可安排使用公共财政收入125327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动用历年结余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全区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441483万元。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98947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41483万元。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1976112万元(其中:区管公司44812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9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63%,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76112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情况
2015年区对镇转移支付99666万元,增长17.10%,重点投向“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市维护、生态补偿和社区管理等领域,以加强镇级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及本区重点工作推进。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3971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5.30%,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区位优势显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100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856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199287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464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3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000万元、调出资金3202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6203万元,支出总量为199287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88万元,为预算的108.64%,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12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7014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384万元,为预算的98.73%,其中:国有企业注资资本性支出295万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国有转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等费用性支出2686万元;国有企业政府还贷资金及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340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630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项目决算数与区第四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数一致。
四、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决议有关情况
2015年,我们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形势,实施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支出绩效不断提升,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科学运筹,综合施政,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一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支持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研究对接自贸区政策,建立产业引导基金。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制度+科技”的规范管理,构建全区统一的产业扶持资金支付管理平台。二是推进 “营改增”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改革试点政策效应,切实降低税负成本,减轻企业发展负担,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和升级。三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及时把握经济发展态势,聚焦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强与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沟通和协调,不断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质量。重点加强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服务。
(二)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政策惠民力度持续加强
一是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盘活教育存量资金,落实复旦附中青浦学校等项目资金保障工作。二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投入机制,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建设、药品供应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和协调配合工作。三是支持促进就业创业。落实万人就业、西劳外输等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弱势群体就业增收;积极落实好各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四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城乡居保”、“新农合”市级统筹;适度提高各类人员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五是支持“三农”发展。支持美丽乡村、高标准设施菜田、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水产基地等建设工作。六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
(三)凝聚合力,破解难题,预算管理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基层经费保障。研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保障创新社会治理,聚焦基层支持力度,提高镇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拟定《2015年区对镇转移支付方案》,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公共资源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二是完善土地出让金分配体制。修订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土地收益分配向镇级倾斜,实施国有土地出让收支实行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统筹使用效率。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制定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完成2014年度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将赵巷镇、重固镇纳入试编范围,推进镇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四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国库资金的运行效率;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财经政策措施落实。五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拟定《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和《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依法理财,强化监管,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常态关注全区公用业务经费动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严控六项经费执行管理制度。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编审范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三是有序开展财政监督。选取23家区级预算单位从预算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开展2013-2014年涉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开展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制定实施《青浦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计划》,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加强资金监控,提高信息化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成本区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及复核工作,完成本区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六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以及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公开工作,指导镇和区级部门开展预算公开工作。
2015年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整合优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社会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不够充分,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模式仍需创新;加强基层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中期财政规划、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简要报告一下今年以来我区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20161-8月我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0742万元,增长38.77%,为预算的90.00%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44026万元,增长46.51%,为预算的57.61%。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34095万元,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993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35038万元,为预算的60.01%,同比下降21.3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89743万元,同比下降21.51%
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59931万元,为预算的48.00%,同比下降10.7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578614万元,同比下降11.5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813万元,为预算的95.84%,加上2015年结转收入63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544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235万元,为预算的57.2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将集中下半年度执行。
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抓经济增长,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一是加强收入分析研判。不断完善财政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分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二是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工作,做好政策调整对我区税收收入影响的分析,充分发挥改革试点政策效应。三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财政聚焦支持力度,规范产业项目管理流程,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四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及时把握经济发展态势,聚焦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强与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沟通和协调,不断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质量。
(二)抓民生保障,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一是完善各项社会事业政策扶持。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完善政府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了《青浦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二是支持推进教育、卫生综合改革。支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新机制,研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区域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提高试点社区卫生中心绩效薪酬水平,进一步支持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三是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区对镇财政转移支付安排10.96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生态补偿转移支付4.86亿元,同比增长18.8%四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着力加强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
(三)抓改革攻坚,更加注重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以规范的项目库管理为基础,实行以项目库为载体实现项目的全周期滚动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政策工具作用。二是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功能分类科目、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做好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将预算执行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三是深化区管公司改革。研究“深化区管公司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激发公司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公司。四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跟踪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为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作积极准备。五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实施预算部门项目绩效跟踪,着力推进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四)抓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财政资金风险防范
一是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经费支出。完成本区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和信息注册工作,规范党政机关会务支出行为;加强全区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汇总统计分析,形成公务经费治理新常态。二是继续开展财政综合监督。对31 家预算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督;对7 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6个街镇的6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重点地对50 家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核查。三是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意见》和《青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指南》,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实施单位业务指导。四是稳步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建立。制定实施《青浦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将327家预算单位分为三个类别实施监控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范围拓展到镇级层面,选取朱家角镇启动试点。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信息监管,严把使用审批环节,及时分析、预警各区管公司履约偿债情况。落实本区2016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本区债务置换及新增方案,降低融资成本。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实现2016年各项预期目标任务。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推动财政经济良性互动
一是创新财源建设。加快培育新兴税源,积极支持互联网、战略性新型产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各项措施。完善财政增收考核奖励制度,提高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准确把握“营改增”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同时,研究促进实体经济壮大,保障本区实体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三是健全财政引导扶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区域经济产业能级。四是不断深化企业服务。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
(二)围绕推改革增活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行政行为,从而更加突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预算执行的效益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中期预算规划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二是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狠抓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结合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同时,完善预算执行与绩效挂钩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力。三是加强“镇财区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落实“镇财区管”制度,指导各镇做好2016年调整预算和2016年决算准备工作,加强对镇级2017年预算编制方面的指导,推进镇级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和运行平稳健康。四是完善区管公司财政体制。加强区管公司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核算和土地收储,注意防范预算风险,提升区管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五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上级单位关于公务卡制度管理的要求,修订我区公务卡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客观反映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情况。六是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预算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一步完善调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并指导街镇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围绕补短板兜底线,推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一是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常态关注我区三公经费运行情况,切实降低一般性支出,保证更多的财政资金使用在普惠性、基础性和民生性的兜底工作上。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在上半年清理盘活单位存量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对于补短板项目进行梳理,缓解重点和困难地区财政资金结构性矛盾。三是重点保障民生支出。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及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力度。四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保护涉农资金安全,保障农民利益。
(四)围绕强管理促规范,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大置换债券发行力度,强化风险预警,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框架。结合社会关注热点,进一步强化落实综合财政监督和专项监督;持续推进本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健全动态监控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方式,扩大动态监控范围。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和实施。扩大内控规范编制范围,指导全区所有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街镇完成内控规范编制工作,对各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四是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在现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行政府性债务、政府采购信息、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同时,进一步指导街镇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使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