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6年预算调整草案议案的说明-报人大正式稿
QB1201000-2016-039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财政局
2016.10.14
青浦区财政局局长 徐 英
(2016年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提请审议《青浦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本区债务限额135.4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20亿元,区财政局相应拟定了本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和债务限额安排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对于预算执行中的上述调整,区财政局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和债务限额管理
(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2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亿元,专项债券21亿元。同时,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6年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亿元,专项债券14亿元。
(二)关于债务限额管理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本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8亿元,专项债务60.6亿元。根据上述2016年新增债务分配方案,建议本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5.4亿元。
二、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
1. 置换债券28亿元。置换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偿还2014年底审计确认的区投资公司和部分镇基础设施、动迁安置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项目本金,以及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等项目本金。此项调整需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7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21亿元。
2. 新增债券20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本区保障房建设、区投资公司等单位承建的部分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支出,以及用于区土地储备中心承担的部分地块前期收购储备支出。此项调整需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6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14亿元。
综上调整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共增加1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增加支出6亿元,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共增加3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增加支出14亿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亿元)。
(二)预算调整后平衡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228.70亿元增加13亿元后,调整至241.70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43.09亿元增加35亿元后,调整至178.09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
(一)落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工作
组织、指导和配合债权单位、债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进置换债券、新增债券发行的有关工作。及时签订政府债券转贷协议、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协议,落实新增债券资金支出项目。根据财政部文件精神,在债券正式发行前,对拟置换存量债务的到期本金予以提前垫付,在置换债券发行后并收到市级转贷资金后回补国库。
(二)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的置换债券资金、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债券资金逐笔对应存量债务项目,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并指导债务单位做好存量债务核销及账目处理工作;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经批准的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
议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