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4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QB1201000-2015-030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财政局
2015.10.15
青浦区财政局局长 徐 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青浦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本区2014年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2014年决算草案及2015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结构调整、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1406万元,为预算的106.7%,增长17.4%;加上级补助收入555981万元,调入资金21844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43374万元,实际全区可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1575857万元。其中: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为1112024万元,为预算的108.3%,增长11.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7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10.8%。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增长8.3%。
从区本级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239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科学技术支出71324 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51万元,完成预算的94.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根据有关要求原列区本级支出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街镇负担部分调整为街镇级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8%,超预算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街镇社区卫生经费纳入区级统筹。住房保障支出34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农林水事务支出48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7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748万元,完成预算的325.2%,超预算主要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招商引资等产业扶持 及市拨专项增加等因素。节能环保支出8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49.9%,超预算主要是产业结构及危化调整产业扶持及市拨专项增加等因素。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5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城乡社区支出196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交通运输支出2864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0%。公共安全支出76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部分科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存在差异,除已说明的情况外,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关科目;二是当年度上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增加安排支出;三是超收收入按规定安排支出。
2014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30000万元,按有关规定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17749万元和项目经费12251万元;2014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增加5666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等上级专款支出14433万元,法定支出增长12837万元(教育经费10928万元、农业及科学经费1909万元),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29394万元;当年度区本级超收收入19634万元,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4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06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21.6%,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06万元,公务接待费8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市与区财政体制结算,2014年全区可安排使用公共财政收入1554013万元,加调入资金21844万元,全区可安排使用的公共财政收入总计1575857万元。本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27903万元,加调出资金2410万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78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70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760万元。
按照现行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1112024万元(其中:区属公司305475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831万元,加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112024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情况
2014年区财政对镇、街道转移支付85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2.3%,重点投向“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市维护、生态补偿和社区管理等领域,以加强街镇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及本区重点工作推进。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805120万元,为预算的174.8%,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区位化优势显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加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历年结余,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99595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432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27.3%。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546万元,为预算的100.1%,加上2013年结转收入7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961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其中:用于国有企业增资等资本性支出2702万元,完成预算的96.5%;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用于国有企业政府还贷和国资监管费用等其他支出6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126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项目决算数与区第四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数一致。
四、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决议有关情况
2014年,我们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形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立足发挥好财政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地资金保障。
(一)稳定经济增长,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完善“四位一体”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技术改造、高转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引导等政策,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2014年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结合国家结构性减税工作,引导企业把握改革机遇,整合业务资源、转变经营方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贯彻落实《青浦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管理办法》,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深入企业了解实情。同时,加强与银行和担保机构间的合作,提高担保总额、放宽抵押额度、拓宽担保方式,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效用。
(二)促进改革创新,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完善区对街镇转移支付制度,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加强三本预算的有机结合;制定《青浦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预算管理文件,建立预算支出执行通报制度,力推预算执行均衡性。完成了青浦区本级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专项清理,统筹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制定了《青浦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公务卡使用的普及率和报销率;指导街镇财政完善单一账户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扩大街镇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做好财政零余额账户及其他账户的支付与清算。
(三)保障民生重点,确保民生事业持续改善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着力保障教育经费需求,深化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大力支持素质教育,保障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等资金需求。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文化制度改革,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落实新农合总额预算考核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落实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各项投入,全力做好各项医改经费保障工作。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完善支农补贴政策,健全支农投入机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促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合理安排就促专项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整治,重点支持“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轨交17号线等建设。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成本,制定了我区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经费等相关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浦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及《青浦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对全区各部门及街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加强财政监督,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围绕当前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改革重点,对21家预算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督,督促整改反馈,落实应用检查结果。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要求,推进政府预决算、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区本级与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对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别从“实施债务总量管理、着力化解存量债务、有效控制新增债务、切实规范融资行为以及不断强化债务监管”等方面加强债务管理,构建行之有效的债务管理机制。
在2014年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中反映出一些潜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外部环境复杂、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加大以及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存在不确定性;二是公共财政的民生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简要报告一下今年以来我区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2015年1-8月我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4077万元,增长20.9%,同口径(剔除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影响)增长17.5%,为预算的73.3%。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9130万元,增长3.6%,完成预算的43.9%。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6722万元,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4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34309万元,完成预算的83.8%,同比下降3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878733万元,同比下降33.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3698万元,同比增长21.1%。
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39319万元,完成预算的50.9%,同比下降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653881万元,同比下降17.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完成2858万元,同比增长101.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797万元,为预算的91.4%,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12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592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6.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将集中下半年度执行。其中: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260万元;用于国资监管费用的其他支出148万元。
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支持物流、北斗导航等行业发展,研究对接自贸区政策,建立产业引导基金。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制度+科技”的管理模式,构建全区统一的产业扶持资金支付管理平台,目前平台已上线试运行。二是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改革试点政策效应,切实降低税负成本,减轻企业发展负担,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和升级。落实2014企业“营改增”试点年度清算工作。三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及时把握经济发展态势,聚焦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强与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沟通和协调,不断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质量。重点加强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四是支持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进程,积极筹措减量化专项资金,保障土地整理和复垦、耕地开发、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和农村及公益性设施建设等支出。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一是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研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育存量资金清理,切实做好复旦附中青浦学校等项目资金保障工作。二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投入机制,切实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建设、药品供应机制改革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和协调配合工作。三是支持促进就业创业。落实万人就业、西劳外输等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弱势群体就业增收;积极落实好各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四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城乡居保”、“新农合”市级统筹;适度提高各类人员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五是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青浦区养老设施项目建设补贴实施意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六是支持文体创新发展。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圈和市民体育生活圈建设,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七是支持“三农”发展。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高标准设施菜田、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水产基地建设等项目的相关工作。八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安置房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
(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基层经费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街道、基本管理单元、行政村和居委会等基层经费保障,促进基层建设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镇级财政指导,选择部分镇开展调研,对镇当前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摸底,进一步加强镇级预算管理研究。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财政转移支付方案,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镇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库现金管理,拟定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清理区镇两级财政专户;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保障预算执行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财经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四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拟定《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推进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应用,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采购能力。六是深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以去年试编的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2014年度本级财务报告,并将赵巷镇、重固镇纳入试编范围,推进镇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四)构建监督管理框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常态关注全区公用业务经费动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严控六项经费执行管理制度;定期对全区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编审范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三是有序开展综合财政监督。选取全区23家区级预算单位从预算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围绕重点民生项目、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四是开展涉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全面开展2013-2014年涉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涉农资金统计数据,并形成工作报告。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成本区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及复核工作,完成本区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六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完成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 年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金经营预算,以及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公开工作,指导街镇和区级部门开展预算公开工作。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实现2015年各项预期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着力政策引导,支持经济稳定发展
一是加强财政扶持政策落实。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区财政扶持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二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向四新经济倾斜,加大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财政聚焦支持力度,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三是继续推动“营改增”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充分发挥营改增试点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税制改革的联动效应,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升级。四是创新财源建设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财政增收考核奖励制度,抓住招商引资、企业发展、收入组织等重点工作,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五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把握财政收入发展走势,注重政策对财政收入增减的效应分析,关注一次性因素对财政收入增减的影响,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完善财政收入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征管力度,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按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进一步着力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一是优化在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实行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确保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需求。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科目资金整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部门内和跨部门资金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结合社会事业三年行动计划和民生领域十三五规划,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完善政府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四是支持三农发展。完善现有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计划出台本区财政性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农民增收。
(三)进一步着力改革创新,完善财税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的统筹协调功能,做好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区级部门编制2016—2018年滚动财政规划。二是加大力度推广运用PPP模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研究建立城乡统筹PPP发展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督促各部门尽快拨付使用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安排,调整到重点项目支出方向。清理规范财政专户,统筹安排专户沉淀资金。四是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财政管理要求,强化服务购买资金源头管理,指导街镇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五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完善“制度+科技”国库管理制度,实行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推进街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六是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关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降低融资成本,构建举借有度、管理有序、监管有力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着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监督。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对涉农资金等继续实施专项监督,审核、梳理检查资料,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开展预算执行核查,汇总检查情况,强化监督结果应用,推动政策、流程进一步完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指导部分预算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三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构建财政监督与行政监察及其他经济部门大监督格局。强化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地位,研究制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的全过程,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严肃惩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新《预算法》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区的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