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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QB1201000-2015-002

主动公开

青浦区财政局

2015.02.11

   2015123 青浦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青浦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青浦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区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 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除本报告外,还提供了《青浦区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5 年预算(草案)》、《区本级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5 年预算(草案)》、《青浦区区级各部门 2015 年部门预算》和《青浦区 2014 年区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外部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任务,我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经济转型发展、民生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区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全区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区级一般公共收入 [] 完成 1041406 万元,增长 17.4% ,完成预算的 106.7% ,加上级专项及补助收入,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 1554013 万元,增长 13.5% ,完成预算的 106.6% ,加调入资金,全区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 1575857 万元。一般公共支出完成 1527903 万元,增长 10.8% ,完成预算的 104.3% ,加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区一般公共支出总计 1567097 万元。全区一般公共收支执行结余 8760 万元。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 1112024 万元(其中:区属公司 305475 万元),增长 11.7% ,完成预算的 108.3% 。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 1072831 万元,增长 8.3% ,完成预算的 105.6% ,加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总计 1112024 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收支执行平衡。
1. 区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在区级一般公共收入构成中,税收收入完成 9841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7.7% ,其中:增值税 2891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3.4 % ;营业税 26333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1.0% ;企业所得税 13417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3.2% ;个人所得税 653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3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3.4% 。非税收入完成 5728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2.3%
2. 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保障创新驱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建设、城乡统筹、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 2395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8.9% ,主要用于支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运行、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项目、御澜湾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建设经费,促进本区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 7132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7.3% ,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发展专项支出,启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安排科技专项配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张江青浦园区等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55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4.7% ,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要求原列区本级支出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街镇负担部分调整为街镇级支出。主要用于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8157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7.8% ,超预算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街镇社区卫生经费纳入区级统筹。主要用于社区卫生中心运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及医疗专业设备购置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340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7% ,主要用于安排住房解困专项资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 4853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5.8% ,主要用于 支持高水平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养殖场、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落实粮食和蔬菜生产、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补贴;村庄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整治,促进农村生活环境优化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3.7% ,主要用于安排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设备更新改造等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1271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9.0% ,主要用于安排支持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落实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4748 万元,完成预算的 325.2% ,主要用于旅游公共设施配套、旅游宣传推广经费、品牌建设、驰名商标奖励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88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9.9% ,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排污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支出。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 152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粮食收购储备及副食品价格补贴等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67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6.3% ,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及政府偿债资金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2864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8.0% ,主要用于村村通候车亭维护经费、三无居家船整治专项经费及公共交通运行补贴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7642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8.8% ,主要用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 2014 年区本级支出中执行数与预算数相比存在差异,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外,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关科目和当年度上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增加安排支出。
2014 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 30000 万元,按有关规定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17749 万元和项目经费 12251 万元; 2014 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增加 56664 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等上级专款支出 14433 万元,法定支出增长 12837 万元(教育经费 10928 万元、农业及科学经费 1909 万元),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29394 万元;当年度区本级超收收入 19634 万元,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4 年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 85112 万元,增长 12.3% ,重点投向 三农 、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市维护、生态补偿和社区管理等领域,以加强街镇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及本区重点工作推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 180512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74.8% ,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区位优势显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加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动用历年结余,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 1995958 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 143207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7.3% 。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是轨道交通等专项资金)。
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主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693457 万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支出 1303594 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517696 万元、土地开发支出 464721 万元、城市建设支出 175920 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4415 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34040 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5775 万元、教育资金支出 6469 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42566 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 7655 万元及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4337 万元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56756 万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支出 56756 万元,全部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1354 万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国家规定的土地等级、出让面积等标准提取;支出 244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等方面项目支出,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39591 万元 ; 支出 9515 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费和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建设项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7318 万元;支出 5824 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等。
彩票公益金收入 1796 万元;支出 2291 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支出等。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4848 万元,包括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等(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3617 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 1656 万元,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 22804 万元,按上级补助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各镇、街道及开发区域企业职工培训经费。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 2166 万元,按上级补助及历年结转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及燃气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250 万元,按上级补助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建设方面的支出。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24312 万元,主要用于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2662 万元,按上级补助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95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1% ,加上 2013 年结转收入 73 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 9619 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949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8 %。其中:用于国有企业增资等资本性支出 2702 万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 260 万元;用于国有企业政府还贷和国资监管费用等其他支出 6531 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 126 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4 年,财政部门按照年初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机制,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增进百姓福祉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1 .稳定经济增长,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密切关注经济走势,研究完善财政政策措施,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一是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完善 四位一体 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技术改造、高转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引导等政策,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聚焦重点园区建设,着力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和楼宇经济发展,推动区域联合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二是深入推进 营改增 试点。 2014 年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结合国家结构性减税工作,引导企业把握改革机遇,整合业务资源、转变经营方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 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贯彻落实《青浦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管理办法》,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深入企业了解实情。同时,加强与银行和担保机构间的合作,提高担保总额、放宽抵押额度、拓宽担保方式,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效用。
2 .突出民生重点,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
按照 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 的思路,在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持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着力保障教育经费需求,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深化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改革,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支持素质教育,保障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学校建设和 校安工程 建设等资金需求。二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文化制度改革,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落实新农合总额预算考核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开展社区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各项投入,全力做好各项医改经费保障工作。四是支持 三农 发展。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完善支农补贴政策,健全支农投入机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五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促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合理安排就促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保障和支出管理。六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整治,重点支持 四位一体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轨交 17 号线等建设。     
3 .推进改革创新,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研究 以建立市区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两大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一是完善区对街镇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市政府 完善以区县年度人口控制目标为重要依据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配方法 的总体思路,制定了《 2014 年区对街镇转移支付方案》,保障街镇年度资金需求。同时,结合 2014 年市对区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制定了《青浦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方案》,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加强三本预算的有机结合,着重研究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和执行工作。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制定了《青浦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预算管理文件,建立预算支出执行通报制度,强化部门责任主体职责,推进财政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性。完成了青浦区本级 2013 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三是开展财政资金清理工作。按照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理界定、规范处理 的原则,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开展专项清理,统筹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制定了《青浦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公务卡使用的普及率和报销率;指导街镇财政完善单一账户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扩大街镇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做好财政零余额账户及其他账户的支付与清算,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性收入直接发放,完善区级集中财务平台建设和动态监控系统。五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研究制定《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及《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期)》,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
4 .规范绩效管理,不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坚持预算绩效管理为预算服务的理念,规范预算编制、强化支出执行、透明预算信息,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严控 三公经费 支出成本,制定了我区关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经费等相关管理办法。开展 三公经费 专项检查,加强各部门三公经费管理, 2014 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公经费 同比下降 29.2% ,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浦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及《青浦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对全区各部门及街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推动预算单位和街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围绕当前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改革重点,针对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八个方面的事项,对 21 家预算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督,督促整改反馈,落实应用检查结果。四是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意见》,明确了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内容,推进政府预决算、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区本级与部门 三公 经费预决算、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对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工作。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别从 实施债务总量管理、着力化解存量债务、有效控制新增债务、切实规范融资行为以及不断强化债务监管 等方面加强债务管理,构建行之有效的债务管理机制。
2014 年我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区属公司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受外部环境复杂、经济转型升级压力以及政策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存在不确定性;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优化调整,城乡间、街镇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规范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探索中期预算管理机制等方面,迫切需要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 2015 年预算草案
按照中央、市和区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新修订的 《预算法》 要求和我区 2015 年国民经济增长预测, 2015 年全区财政收支及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一)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2015 年本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本届区委、区政府 三大奋斗目标 和决策部署,以 创新驱动、发展转型 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政管理和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015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形势,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国家、市、区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普涨浪费条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5 年,区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1145550 万元,增长 10.0% ,加上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入一般公共收入 73800 万元,收入合计 1219350 万元,增长 17.1% ,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全区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 1932419 万元,增长 22.6% 。全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1932419 万元,增长 26.5%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预算总计 1484967 万元,增长 25.4% 。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1484967 万元(含街镇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73853 万元),增长 29.7%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预期指标, 2015 年区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主要项目指标安排如下:税收收入 1083450 万元,其中增值税 317450 万元、营业税 290000 万元、企业所得税 150000 万元、个人所得税 72000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12000 万元;非税收入 135900 万元。
2.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 256495 万元,主要安排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支出,以及社区教育、德育、法制、家庭教育经费、复旦附中青浦校区、校舍修缮及校安工程、新建华新中学、重固中学改扩建、学生营养午餐、免费教科书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73100 万元,主要安排科学事业发展支出,以及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科普活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配套资金、科技资产管理经费、科技创新、宣传管理和咨询等经费,以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信息化项目、张江青浦园区专项资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9615 万元,主要安排社会保障、民政和就业等管理事务支出,以及退伍安置费、优待金、人才发展资金专项、春节帮困、 三支一扶 经费、村 ( ) 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无障碍进残疾人家庭等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88504 万元,主要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以及公立医院改革、医疗设备购置、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朱家角人民医院补贴、赵巷社区卫生中心开办费、学科建设经费、中医药新三年行动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51464 万元,主要安排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专项补助,以及住房解困专项资金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 114972 万元,主要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等管理事务支出,以及土地流转补贴、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河道管理养护、规模化经营补贴和水稻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规模化养殖场退养、农业保险、绿肥补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补贴、水稻病虫害防治补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大修、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经费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530 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管理事务支出,以及华人体育竞赛、亚洲帆船锦标赛等其他各类体育比赛、 淀山湖文化艺术节 、市民文化节展示活动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9874 万元,主要安排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落实四新经济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232 万元,主要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与管理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8370 万元,主要安排环境监督、污染源防治和监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387988 万元,主要安排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以及道路养护、垃圾处置场处置费、绿化养护与补偿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25259 万元,主要安排公路建设和养护,公交等行业油价补贴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69602 万元,主要安排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管理事务支出,以及道口检查站特种保安经费、处理涉案车辆管理经费、监所管理运行经费、 " 十二五 " 公安装备建设经费、区级道路信号灯维修标牌维护经费、消防业务装备建设经费、执法执勤车辆更新经费、互联网虚拟社会管控、办案检查鉴定经费等支出。
预备费 42000 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上述各类支出与上年变动情况及具体项目,详见《区本级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5 年预算(草案)》和《青浦区区级各部门 2015 年部门预算》。
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 厉行节约 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 三公 经费。经统计汇总, 2015 年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 三公 经费预算合计 553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401 万元、公务车辆购置经费预算 824 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预算 284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1473 万元。
此外,根据本市 2014 12 26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街道取消招商引资职能后,经费由区政府予以保障。对 2015 年本区街道经费保障,先按三街道编制的 2015 年财政支出预算(其中:盈浦街道 22319 万元、夏阳街道 26631 万元、香花桥街道 24903 万元)纳入区级部门预算,待街道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对街道支出预算予以调整。
3. 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5 年,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 99666 万元,增长 17.1% ,主要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本区重点工作的要求,增加对财力困难街镇和重点工作推进的经费保障。同时,继续加大对生态补偿、社区管理和村级集体组织保障经费等方面转移支付力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 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预算 1115027 万元,下降 38.2% ,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减少及按规定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预算公共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038509 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36766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5349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9100 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1800 万元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3503 万元等。加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和动用上年结转收入,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 1629952 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 1453352 万元,增长 1.5% 。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270566 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 950742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 171577 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800 万元、城市建设支出 115861 万元及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31586 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36766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6175 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100623 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 2071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5076 万元;彩票公益金等支出 2075 万元。加上调出资金 173097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162644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5 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6340 万元,下降 33.6% ,其中:利润收入 2832 万元,增长 123.2% ;国有股股息等收入 3508 万元,下降 57.6% ,主要是历年国有股股息收入作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加上上年结转收入 126 万元,收入预算总计为 6466 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6466 万元,下降 31.9% ,其中:国有企业注资及国有转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等资本性支出 1015 万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国有企业政府还贷资金等费用性支出 5181 万元;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 270 万元。
(五)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1. 关于 2015 年区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收入预算编制要求,综合各方面因素, 2015 年区级一般公共收入加上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入一般公共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 17.1% 主要考虑: 一是 2015 年全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结构调整处于攻坚阶段;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将加大结构性减税的力度;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改革,财权和事权划分的调整,这些因素将对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 2014 368 号)精神,从 2015 1 1 日起 ,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水利建设等基金, 2015 年上述基金收入提高收入增幅 7.1 个百分点,若剔除该因素区级一般公共收入增长 10 %。三是我区正处于加速发展期,随着西虹桥开发区等核心功能区的逐步完善,开发和运营能力的进一步发挥,国家会展中心和轨交 17 号线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要产业项目陆续开工和入驻,将加快推进我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交通运输、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促进我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2. 关于 2015 年区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根据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的支出预算编制要求, 2015 年财政支出在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 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支持稳增长和调结构,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提升产业能级。二是重点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城乡一体发展、生态宜居建设等方面,加快新城和新农村建设。三是重点支持民生保障和改善,聚焦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交通、文化和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民生事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关于 2015 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5 年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土地出让受土地指标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区 2015 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按区土地出让计划和上年支出执行情况测算安排,区土地出让金支出,按现行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项目支出等。
4. 关于 2015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按照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相关规定以及本区《关于委办局管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将相关企业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并根据改革进程逐步扩大编制范围,编制范围由原 12 家扩大到 18 家国有企业,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同时, 2015 年起本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交利润收缴比例由原 10% 提高到 15%
三、锐意创新,攻坚克难,确保完成 2015 年预算
为全面完成 2015 年各项预算任务,我们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着力财政可持续发展,突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效益性
围绕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培育经济增长长效机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一是完善收入预测分析机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财税政策调控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对重点税源实行动态监控;联合各街镇和区级公司等单位,进一步完善月度、季度、年度财政收入分析机制,确保我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创新财源建设工作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财政增收考核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财源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招商转型发展。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开展财源调研和摸底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奋斗目标。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
(二)着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突出经济转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切实转变职能,提高财政政策导向性、精准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是认真研究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增强财政政策体系的系统性,按照点与面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衔接的原则,加强推进我区经济转型政策的规划和统筹,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探索改革财政性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支持方式,逐步减少并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无偿支持政策。二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研究鼓励与自贸区对接和联动发展政策,支持四新经济、楼宇经济、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扶持培育骨干产业和龙头企业,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三是推进 营改增 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将建筑业、房产业等纳入 营改增 试点范围,研究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营改增改革对我区相关产业经济产生的影响,充分发挥营改增试点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升级。四是深化企业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联系企业工作制度,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引导金融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着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加强融资担保工作。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区级公司的工作指导,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科技实体型、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关注高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贷款担保总额的比例。同时,高度重视风险防范,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三)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财政保障的针对性和公平性
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继续贯彻中央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严控 三公经费 支出,切实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二是着力保障民生支出。落实社会事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养老等民生及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力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标准和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健全财政支农政策,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截污纳管、供水管网改造、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性、功能性、民生性项目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财政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和水源湖建设,支持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四)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突出体制运行的协同性和均衡性
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注重财政改革与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和互动性,激发市场和社会创新发展活力。一是研究探索新一轮财政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从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和管理效率,研究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为制定下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奠定基础。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人口调控等方面新的要求,按照 以奖代拨 的总体方针,继续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规范,使其更具导向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财政管理要求,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强化服务购买资金源头管理,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科学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形成符合实际、协调有力、规范高效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举债预算管理和动态监控,实行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偿债准备金制度和问责追究制度。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模式等改革 , 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
(五)着力强化预算运行效能,突出财政管理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加快研究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规定,围绕提升预算运行效能,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从而更加突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预算执行的效益性。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明确 三本 预算的收支范围和功能定位,加强三本预算的有机结合,加大相互间的统筹力度,推动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推动中期预算规划管理。按照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要求,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对规划期内的预算支出实行总量控制和跨年度平衡,推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三是严格预算编制。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对存量资金的消化、统筹和整合。严肃预算调整,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 刚性 。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按月对预算支出执行率进行统计分析,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规范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四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推进街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行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制度。五是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明确政府会计核算主体,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专业化水平,进一步贴近现实和社会关切。
(六)着力构建监督管理框架,突出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和公开性
围绕依法理财的工作思路,采取综合绩效评价、财政监督、信息公开等多种各监督管理手段,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动态化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一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各部门除涉密内容外,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 三公 经费,以及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 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使财政资金阳光运行;加大对街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街镇 2014 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 经费决算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组织开展 2015 年重点预算项目的事前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加强对预算执行规范性、有效性的监督;组织开展 2014 年重点领域财政专项监督工作,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加大与民生、经济发展领域重大项目的检查力度;加强财政监督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化管理。根据完善财政信息化系统工作方案,完善金财工程建设,实现对财政资金的运行全过程监控。同时,加强网络准入管理,为财政数据的安全稳定提供保障;完善项目库软件系统,不断优化审核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构建财政监督与行政监察及其他经济部门大监督格局。强化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地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的全过程,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惩不贷。
各位代表, 2015 年是 十二五 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 十三五 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青浦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区的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附录: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 】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利、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也称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国库)对所有的政府性收入进行集中收纳管理,同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支付过程实行统一处理的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是指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用于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管理的账户体系。财政部门设有: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其他专户;预算单位设有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改革后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本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使用。

【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 原区级公共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