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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QB1201000-2014-008

主动公开

青浦区财政局

2014.02.26

 

  

2014114青浦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青浦区财政局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十次、区第四次党代会要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区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区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87237万元,增长18.0%,完成预算的109.3%,加上级专项及补助收入,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1369551万元,增长15.4%,完成预算的109.8%,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94万元和调入资金2656万元,全区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384001万元。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379549万元,增长17.1%,完成预算的109.8%,加调出资金2108万元,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总计1381657万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2344万元。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995262万元(其中:开发区域区属公司286249万元,镇级教育经费统筹51270万元),增长18.6%,完成预算的111.4%。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990494万元,增长19.6%,完成预算的111.1%,加调出资金2108万元,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992602万元。区本级当年结转下年支出2660万元。

1. 本区区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在区级公共财政收入构成中,税收收入8307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其中:增值税246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营业税227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企业所得税123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个人所得税49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城市维护建设税10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非税收入5644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

2. 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保障创新驱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建设、城乡统筹、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109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未完成预算原因是上级取消对区县教育支出占比考核。主要用于支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和发展项目,落实社区配套学校建设等支出。区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科学技术支出606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发展、科技企业扶持、信息化建设,以及张江青浦园区开发建设等区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超预算原因是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因素。主要用于落实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就业补助、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社会稳定等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50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超预算原因是财政收入超收卫生支出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用于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医疗专业设备购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8775万元,完成预算的144.3%,超预算原因是上级财政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款。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49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超预算原因是财政收入超收农业支出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以及一次性项目增加的影响。主要用于支持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等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对农民的粮食和蔬菜种植、农资综合、农业保险保费、农机具购置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超预算原因是有线电视网络中心支出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文物保护与修缮、公共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经费等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6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超预算原因主要上级增加产业结构调整等专款。用于落实鼓励和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超预算原因上级增加行业扶持专款。主要用于旅游公共设施配套、旅游行业管理与发展、旅游市场监督和宣传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3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及公益林养护、水源地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支出。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粮食收购储备及副食品价格补贴等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6610万元,完成预算的126.0%,超预算原因主要是超收收入增加政府偿债支出。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养护、政府偿债资金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36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公共交通运行补贴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675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超预算原因是预算下达后部分专项上级政策调整因素。主要用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警用装备配备、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2013年区本级支出中执行数与预算数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关科目;二是当年度上级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增加安排支出;三是超收收入按规定安排支出。

2013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2.2亿元,主要用于年初预算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新增项目经费1.3亿元,其中:公共交通专项补贴0.8亿元,“十二五”公安装备建设经费0.2亿元,其他新增项目0.3亿元;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0.9亿元。当年度全区超收收入7.6亿元,其中:区本级2.3亿元,主要用于安排2013年度法定支出增长1.3亿元(教育经费0.9亿元、卫生经费0.2亿元、农业及科学经费0.2亿元);安排政府偿债资金1.0亿元。当年度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7亿元,主要用于中央、市专项支出3.2亿元,其他政策性增资1.5亿元。上述支出安排使用情况,已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相关款级科目执行数超年初预算数)。各项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详见《青浦区2013年公共财政收支完成表》及《青浦区2013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表》。

3. 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3年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75803万元,增长1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65803万元,重点投向“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市维护、生态补偿和社区管理等领域,以加强街镇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及本区重点工作推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35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31.8%,加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21821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466万元,完成预算的90.1%。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主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6487万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支出93925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86489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6122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634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9456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08万元、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44532万元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892万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支出24554万元,按提取额及历年结转额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29万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国家规定的土地等级、出让面积等标准提取,结转下年使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743万元;支出40568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费和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建设项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908万元;支出4468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等。

彩票公益金收入1717万元;支出804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支出等。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634万元,包括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等(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41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支出1693万元,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20732万元,按上级补助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各镇、街道及开发区域企业职工培训经费。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937万元,按上级补助及历年结转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及燃气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170万元,按上级补助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

(三)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3年,财政部门按照年初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模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 着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一是强化财政政策效能。修订完善和落实“四位一体”财政扶持产业政策,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7+7主导产业发展。二是认真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有效提高试点企业参与的积极性,368家企业享受“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整合业务资源、转变经营方式。三是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发挥张江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基金和技术改造专项资助等作用,引导企业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强融资担保服务。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融资担保工作研究,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质量,并与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签订了“企业股权质押” 融资担保的合作协议,为轻资产优质企业融资创造新途径,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的作用,扩大融资担保规模。

2.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项目支出

按照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原则,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不断向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倾斜。一是坚决压缩一般经费。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二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领域设施项目建设顺利启动。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各项医改工作经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额预付制度,合理提高财政补偿标准,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完善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支持公益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公共文化网络体系和百姓健身工程建设。三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各类社保资金投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推进社会福利发展。四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保障轨交17号线、安置房建设等急需资金。

3. 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促进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的意见》,明确街镇财政职能定位,强化街镇财政管理,从加快镇级财政职能转变、完善财政制度体系、统筹管理各项政府性资金、加快财政信息化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管理机制。二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成本区201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财政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集中收付为资金拨付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及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选择朱家角镇为街镇改革试点单位,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四是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全面贯彻“1+8”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与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从项目监督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从资金和财务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财务监理考核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升资金监督管理水平和质量。

4. 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有效运行

健全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定《青浦区区级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青浦区共同理财管理办法(暂行)》和《青浦区区本级部门预算指标管理办法》等部门预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肃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青浦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本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完成绩效评价项目52个,评价范围主要涉及教育、农业、低碳经济、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同时对201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预算专项,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年内区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21个。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结合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意见》,明确了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内容。推进2013年政府预决算、区本级部门预算、区本级与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对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工作。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以举债规模合理、融资成本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区属公司政府债务管理的考核工作。同时,加强本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区属公司融资工作。

2013年,全区各项财政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良好,是区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指导、区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区属公司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潜在的风险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我们将通过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严格管理等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按照中央、市和区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预算法》和我区2014年国民经济增长预测,2014年全区财政收支及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一)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2014年本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形势,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国家、市、区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坚持科学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4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975961万元,增长10.0%,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及动用历年预算周转金,全区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466575万元,增长6.0%。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464467万元,增长6.2%,加调出资金2108万元,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总计1466575万元。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区本级可安排使用的收入预算1018275万元,增长2.3%,增幅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主要是为缓解街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性矛盾,2014年起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调整为街镇财力。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16167万元,增长2.6%,加调出资金2108万元,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1018275万元。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1.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预期指标,2014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指标安排如下:税收收入913867万元,其中增值税279600万元、营业税260767万元、企业所得税130000万元、个人所得税55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000万元;非税收入62094万元。

2.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219983万元,主要安排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运行、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项目、复旦附中青浦校区、华新中学、御澜湾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等经费,促进本区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60782万元,主要安排科技发展专项支出,启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安排科技专项配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张江青浦园区等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39万元,主要安排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208万元,主要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及医疗专业设备购置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3835万元,主要安排住房解困专项资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45892万元,主要安排高水平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养殖场、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落实农民的粮食和蔬菜生产、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补贴,促进农民增收;村庄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整治,促进农村生活环境优化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80万元,主要安排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设备更新改造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726万元,主要安排支持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落实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60万元,主要安排旅游公共设施配套、旅游宣传推广经费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5902万元,主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排污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85198万元,主要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及政府偿债资金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4286万元,主要安排村村通候车亭维护经费、三无居家船整治专项经费及公共交通运行补贴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64325万元,主要安排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

预备费30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3%以内安排,用于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后国家和本市、区新出台改革事项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经统计汇总,2014年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5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68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637万元。

各项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详见《青浦区2014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及《青浦区2014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预算数与2013年执行数相比增减原因主要是专项支出中一次性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年度变动影响。

3. 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4年,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85000万元,增长12.1%,主要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本区重点工作的要求,增加对财力困难街镇的经费保障。同时,继续加大对生态补偿、社区管理和村级集体组织保障经费等方面转移支付力度。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4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预算1032420万元,下降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68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8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8000万元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020万元等。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032420万元,加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18984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124936万元,增长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38909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45084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430706万元、教育支出2643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支出2397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3019万元及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942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72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024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6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77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66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682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教育支出2073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9540万元,增长14.2%,其中:国有资本收益收入2619万元;国有股股息等收入692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万元,收入预算总计为961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9613万元,增长10.2%,其中:公司增资款等资本性支出2799万元;人员安置费用性支出260万元;政府偿债资金及国资监管支出6554万元。

(五)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1. 关于2014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区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预算为10%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收入预算编制要求,2014年收入预算预期增长目标,与国民经济保持同步增长。主要考虑:一是随着一园三区、西虹桥开发区等核心功能区的逐步完善,以及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和产业项目入驻,将加快推进我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本区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二是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费政策,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2. 关于2014年区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根据“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要求,2014年财政支出在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倾向“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按照全面实施“一城两翼”战略布局的要求,支持西虹桥商务区、一园三区、淀山湖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把握国家和市产业导向,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提升先进制造业能级、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重点倾向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住房、公共文化、农业水利、城乡社区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重点倾向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城乡统筹基金杠杆作用,保障轨道交通17号线、保障性住房、国家生态区创建等支出,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美丽乡村建设。

3. 关于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4年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土地出让受土地指标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区2014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暂按区土地出让计划和上年支出执行情况测算安排,区土地出让金支出,按现行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项目支出等。

4. 关于20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国务院、本市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2年起试编,2014年正式提交区人代会审议。编制范围13户国有企业,将按照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相关规定以及本区《关于委办局管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将相关企业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并根据改革进程逐步扩大编制范围,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本区国有企业中绝大部分属于功能类单位,主要履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职责,目前按国有企业收益的10%上缴。

三、真抓实干,锐意创新,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

为全面完成2014年各项预算任务,我们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财源建设和刚性约束相结合,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把握稳中求进主基调,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财力保障。一是培育涵养地方财源。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和主体行业发展,统筹运用各类财政政策,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涵养后续财源。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财源建设和收入组织合力,抓早全年分月收入筹划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收入平稳增长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二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持续增长。三是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健全和完善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企业减负等财税政策,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缩一般性及“三公经费”支出,继续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改革,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修建装修,严控年度预算追加,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财政支持和政策调控相结合,激发经济持续发展内在动力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税制改革,加大财政政策聚焦力度,增强财税政策和资金的综合调控作用,激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是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营改增”工作,进一步发挥试点效应,引导企业把握改革机遇,扩大业务规模、优化经营模式。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降低税负成本,减轻企业发展负担,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和升级。二是完善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支持重点产业功能区建设,研究鼓励与自贸区联动发展政策,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引领、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资源配置改革,建立盘活存量土地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经济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三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服务、贷款担保等扶持措施,支持小微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矛盾。

(三)民生优先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为原则,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资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健全支农投入机制,完善支农补贴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保护资金安全,保障农民利益。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以公立医院改革、医院与医药联动改革、医疗管理体制完善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保障。三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促进就业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覆盖城乡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财力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旧房综合改造、治理,重点支持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动迁安置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五是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文化事业支出需求,落实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六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四)创新机制和深化改革相结合,不断助力社会经济转型发展

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体制机制活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完善区对街镇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增量分配”为核心的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村(居)“以奖代拨”力度。对在人口控制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的街镇予以奖励,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从项目申报、审核、预算核定、实施、清理与滚动管理六个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预算支出执行通报制度,强化部门责任主体职责,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性。三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继续做好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针对性的开展预算执行的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国资委分阶段将国企纳入国资监管范围,并根据改革进度逐步扩大编制范围,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四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着力规范预算执行和提高公务卡使用的普及率和报销率;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审批、支付流程,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完善镇级财政单一账户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扩大街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五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采购质量。积极推广全市二期平台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电子招标范围,增强采购机制的公开透明,保障中小企业有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方式,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落实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措施。

(五)统筹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优化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秩序

按照科学预算、执行高效、社会满意的要求,不断挖掘财政管理潜力,着力推进统筹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绩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共同理财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预算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齐抓共管,分别从项目预算编审、专业部门审核和资金统筹安排等方面,对相关项目实现公共资源最优配置。二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快国有资产清产核实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资产处置中的清点和复核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完善本区资产配置标准并予以落实;加强对街镇财政部门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完善政府投融资机制;健全债务管理办法和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融资成本,有效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四是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事前和事中评价力度,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研究建立预算绩效工作考核和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切实提高预算绩效。

(六)依法行政和财政监督相结合,提升财政财务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理财,把财政工作、财政改革、财政发展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使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财政监督更加有效。一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财政运行机制,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加大财政信息透明度,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按照上级“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转型,重点是预算执行监督和过程控制”的工作精神,以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若干重大财税政策、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性和专项性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监督,严肃查处财经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完善财务会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切实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提升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本区“三公”经费决算、部门决算等信息公开;加强对街镇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指导街镇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金财工程建设,推进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和镇级财政性资金监管平台等业务系统的升级优化和推广应用工作,以信息化的手段推进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逐步形成“制度加科技”监管模式。

2014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握机遇、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录: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上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本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政府性基金支出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利、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国库)对所有的政府性收入进行集中收纳管理,同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支付过程实行统一处理的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用于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管理的账户体系。财政部门设有: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其他专户;预算单位设有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改革后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本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使用。

【预算周转金】是指各级财政为平衡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