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QB13010002022009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2〕72号

2022.10.13

一、项目编号:SHXM-18-20220802-114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融合承载网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博允网络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1907室

被投诉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文南路336号、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以不正当理由逃避并拒绝正面回复质疑,其行为损害了投诉人的权益;2、招标文件部分需求不明确,要求投标文件中体现本项目设备与市局相关设备对接时所需的其他配件,但未提供任何说明,不利于投诉人正确理解并准确响应招标的要求,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3、招标文件要求设备采用“自研国产化芯片”该参数有严重倾向性,影响采购的公平公正;4、招标文件中设备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设备厂商有且仅有华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人的投诉请求是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3、4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