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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QB13010002023002

主动公开

2023.03.10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1205-1108

二、项目名称:青浦区公办学校教师接送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新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49号7号楼

被投诉人1: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被投诉人2:上海晨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5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中标结果通知书以投标日期不符合招标要求为由,致使投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诉人的投诉请求是要求对本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

针对本项目存在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和代理机构上海晨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青浦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