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4.12.17
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41016137147-18161245
二、项目名称:触控一体机更新项目(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号
被投诉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1、部分招标参数与实际需求无关。2、招标文件未明确哪些产品需要提供强制3C证书。该投诉人的投诉请求是1、删除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表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和“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要求。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本项目所有需提供3C认证证书的投标产品(包括零配件)及盖章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结果:经审查,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