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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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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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40905126788-18149105
二、项目名称:新公卫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雪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沈士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科路550弄1号、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相关供应商:上海宜亚窗帘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W区392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窗帘开合机作为小功率电动机应提供3C产品强制认证或根据现行政策进行3C自我声明备案,但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备案记录。2、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扣分,未按评审标准评审。3、核查、追溯中标供应商是否参与采购方前期市场调研,为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评委错评、漏评,现场涉嫌引导评审,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关经办人员涉嫌为中标人提供绿色通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2、4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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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