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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QB14030002022006

主动公开

2022.11.10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徐XX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2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在新城建设背景下,加快优化调整香花桥街道产业地块开发建设收益分配机制和行政管辖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青浦工业园区在香花桥街道辖区内的实地型企业所产生税收收益,与香花桥街道之间形成一个分配机制(街道提成工业园区可用财力5%左右)和行政管辖机制,优先保障香花桥街道社会管理和基本民生,使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社会群体,特别是落户企业所在村居的失地农民”的建议,区财政局相当重视,我们第一时间与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和青浦工业园区进行了沟通,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3月9日-10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兴亲自带队赴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和青浦工业园区,就街道和园区近年来在区域内税收完成情况、各自承担的事权和支出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建议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展开讨论,并建议街道和园区对相关事权和支出事项作进一步梳理、核对、确认。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15〕40号)和《青浦区街道财务管理制度》(青财财〔2017〕45号)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街道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所需经费由区本级财政全额保障,纳入街道部门预算管理。您提出的街道区域内的社会管理、道路、桥梁建设维护、生态环境整治等资金保障需求,建议由街道与园区作进一步沟通和梳理,并根据梳理情况分别作如下经费保障:

1、属于街道管理职能的,所需经费建议由街道按照街道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制预算、经过规定的审批、决策流程,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

2、属于工业园区委托街道管理事项的,建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3、属于工业园区移交街道管理事项的,建议园区和街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按规定需由街道履行设施养护及管理职能的,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街道部门预算保障;

4、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通过一事一议报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我局将积极做好与香花桥街道、工业园区沟通协调及预算安排工作。

二、关于“通过盘活提升农村存量计提建设用地及适当放宽街道建设用地空间指标”的建议,经我局与区规资局协调沟通,考虑到我区目前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已超规划“天花板”,为实现产业用地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利用,加快推动创新驱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空间能级,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通过郊野单元规划编制,在198区域落实一定比例产业用地空间指标,并予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确保项目落地;二是重点促进低效产业用地的再开发,通过倡导整体转型、允许有条件零星转型,节余土地分割、提高容积率等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