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02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3.08.16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002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陶磊代表:

您在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青西三镇生态补助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限制,青西地区的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长期相对贫困,建议在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中加大力度”的书面意见,我们认为情况反映真实。为让青西三镇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2016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三轮青西三镇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策(简称:“直补政策”),对青西三镇低收入家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医疗大额自负人员等困难人群进行帮扶补助。截至2022年底,第三轮直补政策已到期。前期,我们通过组织座谈会、个别访谈和收集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前三轮直补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相关部门和镇政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直补政策实施情况

2016-2022年,前三轮直补政策共对青西三镇困难人员发放补助资金3.6亿元,其中区本级承担2.9亿元,三镇承担0.7亿元;累计惠及困难家庭(低保、低收入)12103户次,困难人员(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医疗大额自负人员)160603人次。其中:

1.对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累计补贴28971万元,占补助总额79.4%,惠及困难人员152443人次;

2.医疗大额自负人员累计补贴5513万元(22年补助数暂按上年数预估),占补助总额15.1%,惠及困难人员8127人次;

3.对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累计补贴1857万元,占补助总额5.1%,惠及困难家庭10561户次;

4.对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累计新增补贴155万元,占补助总额0.4%,惠及困难家庭1542户次。

二、其他帮困补助政策

近年来,我区坚持补短板、兜牢底,不断完善各类帮困补助和救助政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水平逐年提升,2020-2022年基础养老金每年增加10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增加90元;根据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对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青浦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通过设立帮扶“造血”项目区级平台,向我区农村生活困难农户补贴养老金每人每月215元;各类困难人群的医保做到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政策对低保、低收入及特殊救济对象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提供最低50%,最高100%的医疗救助等。上述各类补助救助政策的实施,极大程度提升了青西三镇困难人群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时,我们在制定完善区对镇财税分享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时,重点向财力薄弱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较重的区域倾斜,旨在缩小地区差异,提高财力薄弱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为财力薄弱地区百姓享受幸福生活增强财力保障。

三、对代表意见的反馈

综合以上调研情况,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您提出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争取继续实施第四轮直补政策。直补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因病致贫人员的经济负担,提高了青西三镇困难人群的生活质量,提升了青西三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让青西三镇人民继续感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帮扶,我们认为继续实施直补政策非常必要且十分重要。我们正会同相关部门商讨由地区办牵头拟定继续实施第四轮直补政策方案(送审稿),待报送区委、区政府决策后,再予以推进落实,进一步发挥直补政策在统筹区域发展上的积极作用。

二是适度提高补助标准。从2017年至今,直补政策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的补贴标准一直是165元/月。为进一步减轻青西三镇困难人群的经济负担,发挥政策协同效应,综合考虑其他现有的市、区两级补助政策和直补政策的区域特殊性,建议按我市城乡居保养老待遇历年增幅比例8%-10%左右(15元)提高补助标准,即提高至180元/月。同时,对于符合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对象的,建议直接就高享受帮扶政策,充分激活农村综合帮扶政策效应。

三是医疗补助政策维持不变。近年来,区医保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多措并举夯实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医疗救治的经济压力。考虑到现有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且如果降低甚至取消直补政策医疗大额自负金额补助起付点,可能会出现患者更多地选择住院治疗来获取住院补助,产生资源浪费、过度医疗、医疗共享等道德风险,故建议维持现有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不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区地区办做好第四轮直补政策的推进落实工作,同时密切关注直补政策的实施效应和民情反映,总体确保青西三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主办单位: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