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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024号提案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5.03.07

区农业农村委:

    农工党区委在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第024号书面意见——《完善减量化收益分配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参考:

    2024年,我局会同区规资局联合开展本区减量化资金政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了《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管理办法》(沪规划资源〔2024〕126号)。管理办法明确市、区级财政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定额补贴,各街镇是减量化工作实施以及补贴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应根据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依法合规使用补贴资金,故本区减量化工作的事权和财权属于相关街镇。

    建议贵委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镇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的指导和督办,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以上建议,供参考。

协办单位: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