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QB11010002017013
主动公开
青财预(2017)60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7.06.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预算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17〕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摸底排查本部门、本地区的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并填报《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3)。请将加盖公章的排查统计表和整改工作情况于
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下班前报送至区财政局预算科陆晨娴处(联系电话:59727498)。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摸底排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附件:
1.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17〕78号)
2.《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
3.《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排查统计表》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