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东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墓区等设施修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QB1304000-2016-052
主动公开
青财建〔2016〕81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4.29
上海市青浦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沪财建〔2002〕1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东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墓区等设施修缮工程投资费用进行了审价,现根据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清造建〔2013〕第080号),经对所有费用资料进一步核实,对你单位东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墓区等设施修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墓区等设施修缮工程项目经区发改委《关于青浦区东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墓区等设施修缮的批复》(青发改投〔2012〕953号)批准立项。批复内容:对东乡烈士纪念碑、墓区及走道、多媒体等设施进行修缮,总投资190万元。资金来源:在2012年政府性项目调整计划第17号计划中列支。
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总造价为1895408.00元,核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为1895408.00元,累计付款1895408.00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送审造价1676118.00元核定。
(二)设备投资:按送审造价199550.00元核定。
(三)待摊投资:按送审造价19740.00元核定。
三、批复意见
同意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895408.00元,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账户处理和资产交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清理好往来款项。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