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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讲规范,严明纪律强责任”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QB1401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财人〔2015〕23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5.03.02

区局各科室、中心,各街镇(工业园区)财政所(科):

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十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区纪委五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严于律己的法纪观念和恪尽职守、清廉干事的责任意识,决定于三月份在本区财政系统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讲规范、严明纪律强责任”的主题,大力增强纪律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清廉为民的价值理念,保障财政中心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目的
通过“依法行政讲规范、严明纪律强责任”廉政专题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财经纪律,增强组织观念,确保党纪刚性约束;在工作和生活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讲求操守、注重品行,公正清廉、明礼诚信,拒腐防变、勇担重责,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财政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章》;
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4、十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区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5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则》、上海市《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青浦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6、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8、全国财政系统案例选编——《财苑警示录》、警示教育读本《以案释纪》、《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及典型问题通报》;
9、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学习。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四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继续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30条”实施办法和本区实施办法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改进工作作风;三是要认真学习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精神,理清工作思路,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风险防控,落实主体责任;四是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开展教育。各科室、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警示教育为重点,通过鲜活案例、身边素材、正反对比等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础。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自身素养。通过宣扬党史光辉历程、历史著名典故、干部廉政事例等,补足精神之钙,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始终贯穿“三严三实”的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正无私、恪尽职守,做到以内养外,固本培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加强警示案例教育,提高守纪意识。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使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产生触动和震撼,深刻认识到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败必将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自觉树立自省自警自重的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服从组织程序,严守制度规定,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地权力运行体系;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将法制的原则作为行为处事的基本准则,将法制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中,强化规章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习惯于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做事,坚持以法制思维推进财税改革,通过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举措,着力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树立财政依法理财、勤政廉洁新形象。
(三)营造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部围绕“依法行政讲规范、严明纪律强责任”教育主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八个一”廉政教育活动,即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开展一次廉政讲座,编写一期廉政专刊,观看一部廉政电教片,进行一次廉政签约,撰写一条廉政微体会,开展一次作风检查,每周一次廉政小贴士,使财政干部在参与中受到教育,从反思中得到警醒,营造“严于律己担当开拓,清风正气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使廉洁从政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四、教育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依法行政讲规范、严明纪律强责任”作为贯穿全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主题,把教育月活动作为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带动和促进廉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运用内部专刊、网上专栏,廉政展板、廉政报告、廉政微信、专题讨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载体,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抽象理论与形象直观、思想灌输与启发引导结合起来,创新载体,拓展渠道,贴近实际,使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教育活动要把握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实际,将活动主题融入财政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与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财政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等有机结合,协同配合,注重效果,使党员干部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到依法行政、严守纪律、廉洁自律。
(四)廉政教育月时间自 201531 331 请各部门于活动期间,根据廉政学习主题,结合业务工作,深挖廉政视角,积极撰写廉政信息,局机关各科室至少上报两条(第一条请于 310 报送至组织人事科),各街镇财政部门至少上报一条,此项活动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1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