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考核工作的意见
QB1403000-2015-009
主动公开
青财办〔2015〕111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5.12.18
各科室、中心,各镇(工业园区)财政所:
为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财政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信息工作要求和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区局各科室、中心,各镇(工业园区)财政所。
二、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
财政系统政务信息要求内容详实、覆盖全面,主要以动态、简讯、工作交流和微信专题四种方式呈现。具体要求如下,范文详见附件一:
1.动态。以一句话形式,报送当日由局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信息,以及关系科室重点工作的主要工作进展等。字数50字以内。
2.简讯。简要描述阶段性工作进展、主要工作成效,报送各类财政数据等。字数200字以内。
3.工作交流。主要反映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上级重要会议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情况、分析财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求调理清晰,层次分明。如若在简讯信息的基础上,加以具体措施分析和梳理,则该篇归类为工作交流。字数400-500字。
4.微信专题。立足功能服务策划制作微信专题,内容可以由新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报道、实用规定梳理、财政案例分析、主题背景资料学习等内容组成。要求图文并茂,充分体现手机端网络阅读和新媒体传播特色。每期推送内含分支条目3条以上。
(二)数量要求
A类科室每月报送工作动态和简讯共计4则(原则上,上下半月平均分布,下同)、工作交流2篇,每年制作微信专题至少2期;
B类科室每月报送工作动态和简讯共计3则,工作交流1篇,每年制作微信专题至少2期;
C类科室每月报送工作动态和简讯共计2条,每月报送工作交流1篇,每年制作微信专题至少1期;
各镇(工业园区)财政所每月报送工作交流或简讯1篇。(考核分类详见附件二)。
(三)程序要求
动态和简讯通过RTX即时信息系统报送至办公室政务信息负责人员;工作交流通过政务平台“文稿送审”,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送至办公室政务信息负责人员;微信专题由各科室、中心根据各自工作安排,采用每年两次集中意向报送辅以日常沟通变更的方式开展,以便统一安排信息发布。每年的
12月31日
和
6月30日前
,科室、中心填写《微信专题意向表》(附件三)报送至办公室政务信息负责人员,期间若有选题更换或增加,可随时与政务信息负责人员取得联系。
三、考核办法
政务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局办公室实行月度信息上报和录用情况通报制度。年底考核分数由报送和录用两部分组成。(考核表详见附件四)
(一)报送得分:
达到最低报送要求得基础分20分,达不到报送要求不得分,原则上取消科室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超过最低报送要求的部分,酌情予以加分。动态每增加一条得0.2分,简讯每增加一条得0.5分,工作交流每增加一则得1分,微信专题每增加一期得5分。该部分加分年度最高不超过10分。
(二)录用得分
财政部、市政府、市级媒体录用得10分,区委、区府工作交流录用得3分、简讯录用得2分、动态录用得1分。同一篇信息多级录用取最高得分记录,不重复记分。
(三)结果运用
信息工作考核结果(含加分)前三名的科室(中心),评为局信息工作优秀科室(中心),并在局先进科室评比中加2分;信息工作考核结果(含加分)第四至第六名的科室(中心),评为局信息工作良好科室(中心),并在局先进科室评比中加1分;录用分最高前5名为年度优秀信息员。
财政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的科室(报送数量未达标,录用分A、B类未达30分,C类未达15分)原则上不能参加年度先进科室评比。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内部联动。各科室、中心、财政所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办公室。根据需要办公室可通过信息员与相关科室进行约稿,信息员应积极配合,充分调动手头资源,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二)讲求报送实效。动态每天下午14:00之前报送至办公室,超时将不作计数。为保证信息时效性,会议信息确保当天报送,其他工作信息确保当月报送。
(三)行文主题鲜明。行文要求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精炼的语言和准确的数据反映所表现主题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四)抓实信息质量。善于捕捉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当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做到有价值、有内涵、有思路、有深度。
五、本意见自
2016年1月1日
起
实施。
附件1:范文
附件2:政务信息考核分类表
附件3:“青浦财政”订阅号选题申报
附件4:考核评分表
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