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坚持以政领财,忠诚干净担当”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QB14030002019003
主动公开
青财人(2019)29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9.03.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五届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廉政教育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坚持以政领财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加力”“提效”的要求,大力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党性观念,持续深化“科学理财、清廉为民”的价值理念,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能,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廉洁从政,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发展。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政领财”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始终坚持“以政领财”、“财中有政、财中讲政”的原则,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干净担当”即按照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要求,积极在“加力”“提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忠诚党的财政事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履行好财政工作职能,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严明的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通过开展“坚持以政领财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廉政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原则、锤炼作风、依法理财、廉洁从政,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财政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章》;
(三)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三次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
(四)全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五届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五)《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六)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则》、上海市《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上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七)刘昆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局党的工作会议、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上海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十)市局党组《关于从细从实做好2019年本市财政改革发展开局工作的通知》;
(十一)《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局党组《关于印发“上海财政精神”表述语的通知》;
(十二)全国财政系统案例选编——《财苑警示录》和市级机关《以案释纪警示教育读本》。
三、教育安排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实开展专题学习。一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五届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理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开展专题党纪党规教育,使财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二是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上海市《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识并警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三是要认真学习市、区财政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市局党组《关于从细从实做好2019年本市财政改革发展开局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真正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把握工作方向,发挥财政职能,推进财政改革;四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弘扬践行上海财政精神,加强财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明确责任担当,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
(二)开展专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坚持以政领财忠诚干净担当”教育主题,开展好“六个一”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资源,在政务内网刊载新《党章》、党纪党规等相关内容,在“青浦财政”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廉政微信专题,自行选定书籍开展读书思廉学习交流,将廉政格言和上海财政精神表述语作为电脑屏保,加强廉政文化宣传,营造崇廉尚洁文化氛围;二是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活动。结合一岗双责,重点开展三个层面的谈话: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要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工作人员谈,交流思想,研究工作,提醒教育,鼓足干劲;三是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本次廉政教育活动月主题和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岗位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交流,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财政工作职能体现在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四是举办一次讲座。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宣讲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党纪法规等。五是开展一次知识测验。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测试。六是参观一个廉政教育基地或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进一步筑牢防线,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采取多形式教育。上下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观看区纪委下发《身边的警醒》警示教育片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剖析典型案例,加强面上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体会交流等,积极运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促进财政党员干部将廉洁从政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二是开展正面典型教育。通过实地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专题组织生活会、读书思廉等形式,大力宣扬党的光荣传统、典型廉政事例和身边先进事迹,使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文化自信,提升道德境界;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以项目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为抓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明确自身承担的风险防控责任,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财政业务之中,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为民服务意识,努力化解廉政风险,确保人员和资金安全。
四、教育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坚持以政领财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贯穿全年党风廉政教育的主题,切实加强领导,带动和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廉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突出重点。各部门要突出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财政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规矩意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注重效果,把廉政教育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开展教育,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中心工作完成。
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