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准则
QB14010002019002
主动公开
青财人(2019)56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9.06.11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财政局工作人员 “八小时之外”言行的监督管理,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制定如下行为准则。
一、 “八小时之外”行为准则
(一)坚持六个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1.自觉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和反对腐化堕落、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等错误思想和行为。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治安和公共卫生、倡导文明新风。
3.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树立文明道德风尚。
4.自觉遵守社区有关规定,服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管理。
5.自觉参加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及其它社区活动。
6.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我。
(二)坚守六个严禁,确保廉洁自律
1.严禁利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监管对象、服务对象的宴请、赠送和提供的娱乐消费活动。
2.严禁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职务晋升、过生日、搬迁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谋取私利等行为。
3.严禁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4.严禁酒驾、醉驾。
5.严禁参与黄、赌、毒、迷信活动或与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类嫌疑分子拉帮结派,聚众酗酒。
6.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散布低俗信息或传播谣言及参与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活动。
二、“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制度
1.局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本部门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切实加强对“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管理。
2.切实加强财政干部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确保每位干部自觉弘扬文明新风,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3.定期组织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使每一位财政干部都能正确地对待权力、金钱,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守好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
4.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大家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提高生活品位。
三、监督管理结果的运用
“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是财政干部思想道德水准的重要体现,是评定德才素养的重要内容。对出现违反“八小时之外”行为准则,影响财政整体形象的言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其本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并与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触犯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