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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QB14030002018007

主动公开

青浦区财政局

2018.10.22

 

XXX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小区平安志愿者经费补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政策的有关规定,志愿者补贴标准为80/(含误餐、交通补贴),目前区级层面仅对区综治办归口管理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安排相关经费,其他一般为临时专项活动使用志愿者,经费在专项活动经费中列支。街道体制改革后,村居运转经费区财政给予托底,保障了日常工作运转(其中:村120万元/年、居15万元/年),另年度评审通过还可以获得“以奖代拨”奖励。对您提出的平安志愿者补贴经费,可先在区财政预算安排托底经费中列支,同时还可在“以奖代拨”及历年节余等资金安排,如有经费不足,区财政给予经费补贴。 
青浦区财政局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