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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表彰2021年度“青财之星”的决定

QB14030002021006

主动公开

青财人〔2021〕59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07.09

各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弘扬正气,在全区财政系统形成勇争一流、争当排头的浓烈气氛,奋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财政系统范围内开展“青财之星”评选活动。经部门推荐、民主投票、班子审议,决定授予邓美华、朱英、朱雪芳、朱逸凡、李乐、陆栋兴、林达、周庆庆、姚胜国、崔蓉(排名按姓氏笔画为序)十位同志“青财之星”的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级财政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先进为标杆,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工作,为推动青浦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