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QB130100020240003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4〕12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4.02.1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预算主管部门”)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时间。

区财政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就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合同签订、资金支付时间等列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预算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特此通知。



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