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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公务支出暨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QB1103000-2016-003

主动公开

青财行〔2016〕159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8.29

各委、办、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区财政局于20167月对夏阳街道、盈浦街道、住宅发展中心、绿化管理署、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夏阳水务管理所、卫生监督所、文化馆、征地事务中心、环境监测站等10家单位开展了公务支出暨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预算单位在公务支出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为引以为戒,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现将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公务支出管理
1、未按经济分类科目核算,列支渠道不正确。如:将会议、培训涉及的餐费支出计入公务接待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餐费、培训费。
2、公务支出报销时未按规定附相关附件。如:公务接待费报销时未附派出单位公函、用餐人数等明细附件;差旅费报销时仅附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未见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原始单据;外出考察费报销时未附相关考察安排及考察人员名单。
二、资产管理
    1、资产无专人管理,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管理职责不清。
    2、未能按照资产管理要求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及资产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3部分资产存在损毁、遗失、调拨等情况,但实际操作中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或调拨手续,存在帐实不符的现象。
4、资产出租出借未报经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审批同意。
    5、办公家具购置未报经区机管局审批同意。
望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公务支出与资产管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支出与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对本次检查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下阶段区财政局将加大公务支出及资产管理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在对各部门的年度财经纪律考核中予以体现。
 

 
                                  青浦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