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QB1103000-2016-002
主动公开
青财行〔2016〕85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5.10
各部、委、办、局
根据《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青浦区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行〔2016〕1号)的有关规定,本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青浦区财政局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我们参照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制定了《青浦区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
2016年5月1日起
执行,各街镇可参照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在青浦区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 fina.shqp.gov.cn)。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
附件:青浦区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