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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浦仓路桥区域景观灯光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QB1304000-2016-049

主动公开

青财建〔2016〕74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4.14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沪财建〔20021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青浦区浦仓路桥区域景观灯光建设工程投资费用进行了审价,现根据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清造建〔2014〕第205号),经对所有费用资料进一步核实,对你单位青浦区浦仓路桥区域景观灯光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青浦区浦仓路桥区域景观灯光建设工程项目经区发改委《关于青浦区浦仓路桥区域景观灯光建设工程的批复》(青发改投〔2013596号)批准立项。批复内容:在浦仓路桥区域进行夜景景观照明建设,实施包括人行桥、护栏管及河岩口,绿化及景观灯光小品,总投资168万元。资金来源:98万元由区财政在(调整后)2012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第18-1项中列支,其余资金在下一年度中安排。
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总造价为1562075.00元,核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为1562075.00元,累计付款1562075.00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送审造价1492975.00元核定。
()待摊投资:按送审造价69100.00元核定。
三、批复意见
同意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562075.00元,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账户处理和资产交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清理好往来款项。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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