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毓华学校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QB1304000-2016-087
主动公开
青财社〔2016〕141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7.26
上海市毓华学校: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沪财建〔2002〕1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你单位上海市毓华学校绿化改造工程投资费用进行了审价,现根据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SPM-SJ〔2015〕第002号),经对所有费用资料进一步核实,对你单位上海市毓华学校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毓华学校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经区发改委《关于上海市毓华学校绿化改造工程的批复》(青发改投〔2013〕1022号)批准立项。批复内容:上海市毓华学校内绿化进行改造,绿化面积约
4250平方米
,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区教育专项资金。
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总造价为570620元,核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为570620元,累计付款570620 元,应付余额0 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送审造价560272元核定,累计付款金额 560272元,应付余额 0 元。
(二)待摊投资:按送审造价10348元核定。
三、批复意见
同意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数为570620元,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账户处理和资产交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清理好往来款项。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