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毓秀学校室外修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QB1304000-2016-088
主动公开
青财社〔2016〕142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7.26
上海市毓秀学校: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沪财建〔2002〕1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上海市毓秀学校室外修缮工程投资费用进行了审价,现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SPM-SJ〔2015〕第031号),经对所有费用资料进一步核实,对你单位上海市毓秀学校室外修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毓秀学校室外修缮工程项目经区发改委《关于上海市毓秀学校室外修缮工程的批复》(青发改投〔2014〕482号)批准立项。批复内容:修缮篮排球场面积约
2500平方米
,外墙约
7000平方米
,围墙约
950米
长度,屋面防水约
2200平方米
,地面约
300平方米
等。项目总投资195.48万元,其中土建费185.38万元,其他费10.1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城市附加费,其中136.84万元在2014年度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投资)第11-17号中列支,其余待安排。
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总造价为1877977元,核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为1877977元,累计付款 1877977 元,应付余额 0 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送审造价1852910元核定,累计付款金额1852910 元,应付余额 0 元。
(二)待摊投资:按送审造价25067元核定。
三、批复意见
同意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877977元,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账户处理和资产交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清理好往来款项。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