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QB1304000-2016-061

主动公开

青财建〔2016〕103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05.31

 

上海市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沪财建[2002]1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建安投资费用进行了审价,现根据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清造建[2012]182号),经对所有费用资料进一步核实,对你单位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项目经区发改委《关于区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维修工程的批复》(青发改投[2011]1165号)批准立项。批复内容:对区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总投资17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在2011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第119项计划中列支。
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总造价为169741元,核定后的工程总造价为169741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送审造价168741元核定。
()待摊投资:按送审造价1000元核定。
三、批复意见
同意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69741 元,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账户处理和资产交付等相关工作,并及时清理好往来款项。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