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本市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QB1303000-2016-007

主动公开

青财库〔2016〕206号

青浦区财政局

2016.11.14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基层预算单位,重固镇财政所: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16]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本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基层预算单位和重固镇财政所先行试点编制2015年度政府财务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