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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

QB1304000-2016-066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16〕116号

2016.07.13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科阳(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松江区长浜路5012301
  话: 021-37003579
被投诉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800
    话:021-59797552
被投诉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民路1088
    话:021-69760989
被投诉人: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6
    话:021-69220180
二、基本情况
本局于 2016621 依法受理了投诉人对“中医综合诊断系统(含HIS接口)采购项目”的投诉事项,同时依法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书副本,并收到了被投诉人提交的相关书面说明及材料。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一)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技术参数中有多处明显涉嫌垄断并有明显排他性条款;(二)被投诉人没有对投诉人的第二次质疑作出回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三)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在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未到场的情况下,宣布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三、调查情况
本局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质疑和质疑答复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召开了由被投诉人参加的调查取证会议。投诉人分别两次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且质疑内容相同,被投诉人就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本项目到询价截止时间只有两家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终止了询价采购活动,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失败公告。我局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审核,专家组认为本项目技术参数中打“*”的条款存在排他性,不利于潜在供应商投标。建议采购人修改技术需求,并请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
四、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本项目技术参数中存在排他性内容,对潜在供应商构成了限制。
(二)投诉人就本项目提出的两次质疑内容相同,被投诉人已作出答复。
(三)本项目到询价截止时间因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该项目采购活动违法,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后六十日内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青浦区财政局    

2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