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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QB1105000201800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财预(2018)46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5.17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
的通知》(沪财税〔
2018
〕
24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
2018
〕
24
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18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