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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QB13040002021003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1〕1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03.01

各预算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新机制,根据《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青浦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