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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QB13010002021008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1〕52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06.30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级预算单位、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1〕14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