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QB13010002021008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1〕52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06.30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级预算单位、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1〕14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