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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报告

QB13010002023003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3〕22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3.03.17

上海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规定,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青浦区财政局组织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落实监督评价工作。在监督评价过程中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指定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上海子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育”)、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拓盛”)、上海新协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协”)、上海越言招标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越言”)、上海栩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栩辉”)、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不为”)。

二、检查所属的时间

监督检查的所属时间为2021年度。

三、检查方式

代理机构自查、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情况及主要问题

2022年10月21日,青浦区财政局向上海子育、上海拓盛、上海新协、上海越言、上海栩辉、上海不为发出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书,主要针对2021年度执业情况,以及被查单位是否自愿选择参与评价。截止11月14日,6家代理机构提交了自查报告,6家代理机构均不参与评价指标体系自评价。

上海子育2021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个,上海拓盛2021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个,上海新协2021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2个,上海越言2021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8个,上海栩辉2021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6个,上海不为2021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5个。

青浦区财政局随机抽取了3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上海子育抽取项目4个,涉及采购金额1239.28万元;上海拓盛抽取项目4个,涉及采购金额2873万元;上海新协抽取项目2个,涉及采购金额250万元;上海越言抽取项目6个,涉及采购金额1887.65万元;上海栩辉抽取项目6个,涉及采购金额811.88万元;上海不为抽取项目10个,涉及采购金额3541.94万元。

通过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2021年六家代理公司能够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采购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从采购代理业务分类情况看,代理采购业务中服务项目占比较大,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6家代理公司都能够按照委托人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完成采购代理工作,但检查中也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业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一)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检查发现,抽查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简单、不明确,未制定相关验收或考核标准;招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与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评标办法设置没有与采购需求相结合;样品缺少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评分设置不合理,评分没有量化到相应区间;招标文件售价支付,代理费收取标准的依据文件已经失效;招标文件中未及时更新中小企业政策,未列明投标中小企业所属行业;招标文件中约定留取5%质量保证金。

(二)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本次抽查32个项目,其中:22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7个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个项目因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失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有8个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其余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效率有待提高。

(三)其他方面

1、信息公告不完善。中标成交公告的主要标的信息不完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金额未公告。

2、委托代理不合规。2个项目经认定应该属于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将其委托至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3、评标活动中存在风险。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资料中缺少谈判提纲、供应商承诺等资料;评审现场纪律管理不规范,没有将专家手机统一保管,存在专家与采购人离场的情形。

4、合同管理不健全。部分合同条款不完整,缺少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部分服务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未将考核结果与付款进度相挂钩;部分合同存在与采购项目无关的内容。

五、存在的问题分析

1、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代理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在工作中更加注重项目业绩而忽视了执业水平提升。检查发现部分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未能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政府采购新政策的执行较为滞后,如:未及时更新中小企业政策。

2、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检查发现,代理机构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能对照《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正确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缺少内部审核、复核环节,或者复核不严谨,造成招标文件编制错误;中标信息公布内容有缺失。

六、处理结果

2023年3月,针对检查的问题,青浦区财政局对以上代理机构和相关预算单位分别作出了责令整改。

七、整改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文件,领会财政部、市财政局出台的政府采购文件精神,提高政府采购业务实务操作能力,提高业务人员依法采购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代理采购行为。代理机构应当制定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业务流程控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及时更新并统一采购代理标准文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增强采购代理能力。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